2021年04月30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杨秋 黄海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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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8日,由南宁海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财政厅等8个部门组成的联合验收组,以召开验收工作会议、现场检查核验和召开验收评审会进行评议的形式,对钦州综合保税区进行了联合验收。联合验收组认为,钦州综合保税区已具备封关运作条件,同意通过现场验收。待南宁海关报请海关总署批复同意后,钦州综合保税区将正式运营。

  2020年5月,国务院批复广西钦州保税港区核减规划面积并整合优化为钦州综合保税区。目前,钦州综合保税区隔离围墙、卡口设施及有关监管设施和海关办公用房及监管配套设施等均已建设完毕。

  据了解,整合优化后的钦州综合保税区规划面积达4.63平方公里,全部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红线范围内,是钦州市和钦州港片区深化对外开放合作、发展外向型经济的重要窗口和平台,重点发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贸易服务等产业。钦州保税港区整合优化为钦州综合保税区后,可以全面享受《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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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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