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7月20日 来源: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广西县域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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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农业高质高效发展,引领生态循环农业持续稳步发展,2023年自治区级生态农场评价试点工作已全面展开啦!

  具体的申报事项有哪些呢?

  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申请条件

一是申请主体经营合法。申请主体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态农业产业基地、农业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登记注册5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违法记录,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农场总面积不小于30亩,与污染源距离不小于2公里。

二是产品安全达到国家要求。申请主体有投入品购买、使用和生产管理操作的完整记录,农产品质量达到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三是生态产业初具规模。申请主体以农产品生产为主导产业,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50%以上,拥有自主品牌,农场质量管理体系和追溯系统初步建立。

二、申请程序

(一) 分级推荐

1.县级组织申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指导申请主体填报广西生态农场评价试点申请表(附件1) 和信息采集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辅证材料,将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上报至市农业农村局。

2.市级审核汇总。各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审核、汇总申报材料,并填写申请表中的推荐意见,以市为单位将申报材料上报广西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

3.自治区审查。由广西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广西农学会组织对主体递交的各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不满足合法性要求或通用要求的申请主体进行剔除;材料不全的申请主体给予一次补交材料的机会,限期10个工作日。通过形式审查的主体推荐给专家进行评审。

(二)专家评审

广西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联合广西农学会组建生态农场评价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开展生态农场评审、核查、跟踪监测和咨询论证等工作。

专家评审分三部分:初评打分—现场评审—综合评价

三、公示授牌

由广西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联合广西农学会对拟授予“广西生态农场”称号的主体及其等级进行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广西农学会授予申请主体自治区级“生态农场”称号和星级牌匾(三星、四星、五星级),其中获评三星级以上的农场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级生态农场试点评价。

四、复评复审

授予相应主体“生态农场”称号后3年期满,评委会成立复评专家组,组织开展复评复审工作,依照评审标准,参考现场评审流程,对首批自治区级“生态农场”进行复评复审。

对不符合基本要求的主体撤销其“生态农场”称号,收回牌匾和证书,并在官网发布收回公告。对于复评后符合对应等级要求的、或有升降级变更的主体,广西农学会重新授予其对应等级的称号,颁发更新后的证书与牌匾,并在官网予以公示。

三星、四星级生态农场亦可在三年内主动申请复评复审,经评审,评价结果达到相应分数后,可在原基础上提升一个等级。

五、申报方式

申报企业可通过广西生态农场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点击文末附件可下载操作手册查看具体申报流程。

广西生态农场申报系统:https://farm.jianjukeji.com/guangxi-eco-farm-apply

平台审核时间节点:企业8月10日前完成填报;县区8月12日前完成初审;市级8月15日完成全市审核。

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生态农场

积极申报!

附件下载:

附件1 广西生态农场评价试点申请表.docx
bdf9bdfb7ef1ab90f6114115c6a107d9.docx (21.16 KB)
附件2 广西生态农场评价试点申请主体信息采集表.docx
720829d4608858d3b4cc28543f62165a.docx (44.50 KB)
广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数据调查平台_生态农场_农场主使用手册_20230420.pdf
c8d2ded3d11387b32237e6ec05368f10.pdf (1.97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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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dmi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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