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2月25日 来源:海口网 作者: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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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近日出台新《海南省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激励转移支付办法》,通过实施“一保三奖”的补助措施,激励市县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转型升级。

  据了解,“一保”是巩固我省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工作成果,提高市县基本财力保障水平,省财政每年结合中央财政下达的保市县基本财力需求的补助资金规模,对市县给予基本财力保障补助。“三奖”分别是:控制政府性债务风险奖励,对债务率、负债率和偿债率均在警戒线之内的市县和按照债务管理综合分排名分档次分别给予奖励;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评价奖励,主要包括财政支出管理绩效评价奖励、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考核奖励和市县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奖励等内容;激励市县财政经济发展奖励,根据市县所处的地理位置等因素给予奖励。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与原办法相比,新办法在注重市县基本财力保障的同时,突出正向激励导向,主要表现为三个特点:一是首次引入财政经济运行质量考核理念,将资金分配与市县财政经济运行质量挂钩;二是首次将政府性债务风险整体纳入考核范围,将资金分配与市县政府性债务风险水平挂钩;三是首次将海口市四个区纳入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工作成果补助范围,加大对海口市补助力度。(记者 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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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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