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1日 来源:云南日报 作者:李树芬 肖志雄 通讯员 张永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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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州政府出台《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贯彻意见》,将抢抓政策机遇,创新9项机制措施,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到2020年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现象。

  今后一段时间,红河州将按照“区域发展带动扶贫攻坚,扶贫攻坚促进区域发展”的基本思路,以实现“两增两减一保护”为主要任务,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全面提升扶贫开发质量和水平。改进贫困县考核机制,制定专项考核评价办法,把减贫成效作为评价片区县、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党政领导班子和成员的重要依据之一。健全完善精准扶贫工作机制,为每个贫困户、贫困村、贫困乡(镇)建档立卡,完善扶贫信息采集系统,健全贫困识别机制,促进扶贫方式由“漫灌式”向“滴灌式”转变。健全完善干部驻村帮扶机制,统筹整合新农村建设、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挂钩点以及定点挂钩扶贫的帮扶力量,分期分批派驻驻村工作队(组)。改革完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健全完善扶贫资金监管制度,促进财政专项配套资金稳定增长。改革完善金融服务机制,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的导向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发挥信贷扶贫乘数效应,扩大扶贫贴息贷款规模。创新社会参与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搭建有效平台,形成助人为乐、互帮互助的社会风气。构建合力攻坚机制,强化滇西边境片区、石漠化片区、南部山区工作责任机制,动员各方力量,形成全民参与扶贫攻坚大合力,做到政策优先倾斜、项目优先安排、资金优先保障、责任优先落实。健全完善廉洁扶贫机制,实施廉洁扶贫行动计划,落实扶贫项目“三项廉政”制度,每年对扶贫项目实施审计,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安全、有效。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以生态补偿政策为导向,落实退耕还林、生态补偿等政策,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逐步探索建立系统、稳定、规范的利益补偿机制和政策体系,逐步提高贫困地区保护生态的自觉性。

  同时,该州以扎实抓好乡村道路建设、饮水安全、电力保障、农村危房改造、特色产业培育、乡村旅游发展等11项重点工程为平台和抓手,力争到2020年实现全州全部行政村通硬化路,村庄内道路硬化率达到85%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基本消除农村危房,全面解决贫困农户住房安全,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初步构建特色支柱产业体系,不断提高贫困地区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增强贫困地区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加快推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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