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7月02日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陈淦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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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日报6月30日讯 记者今天获悉,《省直管县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县(市)政府投融资平台改革创新转型发展实施方案(试行)》由省发改委和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联合印发,涉及浏阳市、耒阳市、茶陵县、湘乡市、武冈市、平江县、石门县、慈利县、安化县、宜章县、蓝山县、溆浦县、新化县共13个省直管县(市)。

  上述方案指出,试点县(市)政府的主要任务是新组建债务管理公司或改组现有政府投融资平台(简称“债务管理公司”),对当地政府性债务进行清理并剥离,由该债务管理公司负责处理,债务管理公司不再承担其他投融资功能。将省政府分配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债券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及本级政府一般预算收入、财政专项基金收入等资金分期注入债务管理公司。

  根据方案,试点县(市)要由财政、城建投等投融资公司、土地储备中心、股权投资基金、战略投资者及其他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成立股权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投融资企业(简称“新型投融资公司”),并定位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投资与运营主体,通过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发行债券、基金合作、资产证券化等市场化方式进行融资,重点业务领域为有收益的经营性项目和以PPP模式参与的公益性或准公益性项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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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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