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3月17日 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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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塑造城乡风貌特色是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任务和本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加强城市设计,提倡城市修补。加强对城市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等方面的规划和管控。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李克强总理指出:“城乡建设不能丢掉民族文化的根脉,要牢牢树立民族文化自信,对传统建筑文化要注重保护传承、创新发展。”我省作为具有深厚文化底蕴和地域特色的文化大省,在城乡建设中只有体现地域性、民族性、时代性的风貌特色,才能营造“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空间意境。

  彰显城乡特色风貌,是全省城市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本质要求,也是建设“三个陕西”的关键环节。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乡特色风貌建设工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全省城乡特色风貌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三大区域城乡风貌特色鲜明,各城市风貌特色建设亮点纷呈,规划建筑成效突出。下一步,应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建立历史与时代呼应的特色文化、城市与自然相映的特色格局、城市与市民和谐的特色空间”为目标,加强城市设计,彰显历史文化,强化风貌管控和建筑保护等,建设独具魅力的城乡风貌特色。

  科学确立城市特色定位。各城市根据自身历史文化、人文自然、地形地貌、现状布局等特征,充分结合关中、陕北、陕南三大地理单元的地缘特殊性,科学确定各地市的总体城市特色定位,提升全省城市风貌特色和文化多样性。如西安城市特色定位应依据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发展战略定位,提炼兵马俑、大雁塔、阎良航空城、大学城等特色符号,重点突出千年古都的历史底蕴和现代航空科教新形象,展现古都西安恢弘的山水格局。

  彰显城乡历史文化特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建设贪大、媚洋、求怪等乱象由来已久,这是典型的缺乏文化自信的表现。当前,突出城乡特色建设需要多措并举,尤其要确立文化自信。陕西作为历史文化大省,在彰显历史传统民族文化的同时,要突出陕北、关中、陕南三大区域文化特征,并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

  全面开展城市设计。城市设计是落实城市规划、指导建筑设计、塑造城市特色风貌的有效手段。要研究制定《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加快城市风貌特色控制导则的制定。城市新区建设要全面推行城市设计,从整体平面和立体空间上统筹建筑布局,协调景观风貌,使城市建筑错落有致;要注重文化传承,创建充满活力、富有特色的城市。建成区及老城区也要重视设计和修补,解决品质下降、空间秩序混乱等问题,恢复其功能和活力。要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利用,使其焕发新的活力。

  加强城市风貌管控。要加强城市主轴线、视廊、界面、节点的控制研究,强化对城市总体格局、景观标志区、城市高度、建设开发强度等方面的控制,形成富有特色的空间发展意向,实现城市设计全覆盖。

  加强建筑设计和风貌引导。一个城市,要把根留住、把魂留住、把美留住,要有科学的建筑方针指导。要透彻理解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确定的“适用、经济、绿色、美观”方针,把握好建筑设计方向。要充分结合关中、陕北、陕南三大地理单元的地域特征和文化特色,系统构建我省城乡风貌的营建策略和技术途径。同时,针对新区、老区和历史文化街区等不同的对象,提出建筑风貌分类应用策略。

  做好重点建筑的保护。做好重点建筑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对于塑造城市风貌特色,建设体现历史记忆、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的美丽城市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建筑保护条例》,对重点保护建筑根据其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及完好程度提出分类保护的具体要求,做好重点保护建筑建档工作,鼓励和支持各种投资形式对重点建筑进行保护和恢复重建,发展与重点保护建筑相适应的旅游业和相关产业。

  (杨冠军 作者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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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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