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6月20日 来源:广西县域经济网 作者:苏展略 韦覃江 石大斌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上林讯 近来,在上林县国税局掀起一股追星潮,樊启春等4位同志2005年度的“星级服务”赢得广大纳税户、人民群众和国税干部的一致好评,一举成为该局的“优质服务之星”,成为全县国税干部学习的榜样。通过开展“优质服务之星”评议活动,有力地促进了税收工作的开展。据统计,截至6月中旬,该局共组织各项税收收入203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379万元,增长22.91%。查处涉税案件13件,结案12件,查补税款76万元,提高了稽查质量和时效,有力地打击了各种涉税违法行为。
 
    该项活动是根据区国税局的部署和南宁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以创建办事态度最佳、办事程序最优、办事方式最好、办事水平最高、办事成本最低的人民满意机关为目标,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树立“文明行业”新形象。通过社会各媒体的广泛宣传,大力倡导“人人是窗口、个个是形象”的服务理念,同时该局还将“优质服务之星”评选工作与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紧密结合,把税收征管、税源管理、户籍管理、纳税辅导、申报管理、纳税服务、纳税评估等工作指标细化、量化,并在办税服务厅设立了“市民评议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投票箱,以广大纳税人、人民群众和国税干部的评选卡作为主要依据,每个季度由南宁市国家税务局“优质服务之星”评选小组开箱检查验收,根据内部评选和个人得票率的综合,评出每个季度的“优质服务之星”,同时给予物质奖励,实行亮牌服务。对被“纳税服务质量监督卡”、行政效能建设“投诉卡”和行政效能投诉电话指名投诉的人员,经调查核实,除批评教育外,还扣减个人的奖金。对连续2个评比周期被投诉的,将根据有关制度实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要依据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通过开展“优质服务之星”评选活动,增强了国税队伍的争先创优意识,促进了税收管理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admin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