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3月20日 来源:广西县域经济网 作者:韦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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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马山县国税局迅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国家有关再就业优惠政策会议精神,从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纳税服务,严格督查等措施,确保优惠政策得到贯彻落实。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该局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提高认识,把落实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作为全局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专门成立了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局领导亲自抓此项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及时贯彻落实。

  二是加强宣传工作,确保政策宣传到位。该局利用各种宣传渠道,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全方位大力宣传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为老百姓、纳税人提供全面、准确的税收政策咨询服务。在办税大厅设立再就业税收政策宣传台,发放宣传材料,接受咨询;在当地报刊上公开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社会监督,确保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三是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确保执行政策到位。该局在认真执行扶持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中,立足税收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措施,规范行政执法,把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列入税收执法责任制的重内容,明确责任,对出现执法过错的人员严肃追究执法责任。确保国家再就业的各项税收扶持政策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该局同时积极推行限时服务和一站式服务,简化办事程序,优化纳税服务,进一步推进税务公开,实行公开办税,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纳税人,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四是加强执法检查,督促整改到位。该局对2005、2006年度的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执行情况和税务人员服务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并切实解决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中出现的问题,杜绝执行政策不到位、执法不规范、服务有偏差等不良现象。

  该局通过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促进了再就业优惠政策在该县的贯彻落实。2005-2006两年间先后为35户纳税人减免增值税43万元,批准45户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1011万元,免收38位下岗失业人员税务登记证工本费1060元,免征税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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