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3月20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刘 韬 覃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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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两个减负”的要求,博白县地税局与国税局于3月1日起在博白辖区内对“税务登记办理、税务专项检查、纳税信息和税务信息共享、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税法宣传开展、个体双定税款评定、纳税人权益维护和互相委托代征税款”等8大涉税事项实施联合办税。通过国、地税联合办税,实现了纳税人信息共享和评定,两个部门一个证件便可办结,避免了纳税人多头跑的现象,缩短了纳税人的办税时间,减轻了纳税人的办税负担,同时也提高了税务机关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效能。

  据悉,自联合办税半个多月以来,已受理并即时办结税务登记45户,代收税款11.5万元,该项高效便民新举措受到了纳税人以及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一致好评。(刘 韬 覃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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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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