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2月17日 来源:左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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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5日上午10时许,扶绥县国税局、地税局委托邮政代开发票、代征税款项目的启动仪式在邮政扶绥分公司松江路营业厅举行。扶绥县国税局局长农坚、地税局局长陈小兵分别与邮政扶绥分公司负责人岑克峰签订《委托代开发票协议书》和《委托代征协议书》,约定自即日起邮政扶绥分公司各乡镇邮政网点为临时销售商品、货物或提供临时劳务、提供服务的单位或个人提供代开普通发票、代征税款服务,方便各乡镇临时经营群众及其他社会各界办理开具发票等涉税事宜。由此,扶绥县国税地税合作又迈出新步伐。

  据了解,国税、地税委托邮政代开发票、代征税款项目是自治区国税局、自治区地税局、中国邮政集团广西分公司合作开发的便民服务项目,是贯彻税务总局“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税户”的工作要求,充分利用邮政网点遍布城乡,且不受节假日限制的特点,方便缴税用户(特别是广大农村的用户)就近办理业务,填补税务部门纳税服务“空白”区域,有效落实政府改善民生,利民、便民的总体要求,将办税大厅搬到老百姓的家门口,打造便民公共服务平台。

  推行委托邮政代开发票代征税款工作,开启了国税、地税、邮政携手合作新篇章,是税邮双方合作和谐共谋发展的大事,既有效减轻税务部门前台负担,又优化纳税服务,同时又减轻纳税人负担,是多方互惠共赢的大事。随着合作的不断深入,此项目必将会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方便、贴心的服务。(李学文 龙乾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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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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