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13日 来源:贵港日报 作者:梁泽义 陆治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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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平讯 日前,桂平市被自治区国税局、自治区地税局确定为“广西国地税合作县级示范区”,成为目前全区15个国地税合作县级示范区之一。

  近年来,桂平市国税局、地税局不断加强沟通合作,建立互通机制,共享涉税信息,合力创建国地税合作区,提升了征管质量和纳税服务水平,受到纳税人的一致好评。2015年,桂平市国地税局联合培训纳税人200多人次,共同确定2014年度A级纳税人140户,成功办理“三证合一”业务168户,.协同管理“双定户”资料500多户。

  (梁泽义 陆治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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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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