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1月23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阮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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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百色市右江区出台了《右江区工业经济发展奖励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对区属工业企业、有关单位和个人,凡上缴税金同比新增30万元以上,引进项目投资额500万元以上,企业实现增加值同比新增100万元以上,荣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品牌的企业以及从业人员全部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分别给予1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奖励,以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做大做强全区工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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