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7月19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贝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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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天峨县解放思想,选任干部采取初始提名、常委票决、民主评议等新措施,确保规范监督、阳光选人。最近,该县对去年调整提拔的40名科级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参评的14个单位144名干部职工对提拔对象满意率为93.6%。6月30日,河池市在天峨召开全市经验交流现场会,推广该县“一把手”用人权在阳光下运行的经验。

  河池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秦斌介绍,目前,地方党委普遍减少副书记职数,扩大党政交叉职,实行书记领导下的常委分工负责制,更加彰显县(市、区)委书记的领导核心地位。“一把手”选人用人行为,不但关系到党委形象和干部导向,而且关系到党的事业兴衰。去年,河池市把天峨县作为“科学规范与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县。天峨县全力投入试点工作,县委书记苏志宏经过深入调研,梳理出县(市)委党政领导选拔任用工作的薄弱环节:“推荐提名”,易出现“领导说谁行就谁行”的现象;“讨论决定”,易出现“一把手说话了,其他常委就不好说了”的现象;“监督选任干部”,易出现“对县委用人好坏很冷漠”的现象。

  针对3个薄弱环节,天峨县依法进行大胆革新。该县出台了《县乡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暂行办法》、《县委常委会议讨论干部任免投票表决实施暂行办法》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暂行办法》;实行初始提名制度,按规定由组织、单位及群众初始提名、个人自荐,扩大干部选拔的民主。实行常委会票决制,去年10月该县委首次进行常委票决,表决任用县六大林场、供水公司等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票决顺利通过组织部方案,常委们反映良好。天峨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覃生贤说,去年全县票决任免科级干部5批169人,全部高票或满票顺利通过。还实行干部工作民主评议制度,以问卷调查、座谈、民主测评等方式对提拔的干部进行民主评议。

  河池市依托天峨“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经验,以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为方向,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以实施“阳光提名”、“阳光考察”、“阳光决策”、“阳光监督”为主要内容的“阳光选人用人工程”为抓手,出台了13个制度,以公开推荐为重要举措,公开推荐99名处级干部,进一步扩大了选人用人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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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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