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21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秦崇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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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浦北县把明晰产权、承包到户作为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出发点和着重点,精心组织,严格程序,扎实推进,取得喜人成效。目前,全县已完成确权发证面积15万公顷,确权发证率92.2%;完成确权到户面积14.9万公顷,确权到户率91%;完成均山到户面积12.4万公顷,均山到户率85.3%,顺利通过自治区林改的检查验收。最近,该县被评为全国林改百名典型县。

  和谐推进林改

  “尊重民意,让林改和谐推进。”浦北县委书记张建国在谈到科学高效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深有感触。

  浦北县委、县政府领导在推进林改工作中,坚持“只组织不干预,只引导不定调,只协调不做主”的“三不”原则,各村民小组林改实施方案的制定均由村民自主讨论投票决定,怎么改、如何分,都是群众自己说了算。

  由于引导得力,协调及时,浦北县的均山到户工作得以顺利推进,没有发生因纠纷而引发械斗或群体上访事件,实现了和谐林改。

  浦北县在均山到户中,集体统管山面临着三大难题:一部分已流转为企业或大户承包经营;一部分按照“谁造谁有”的政策在少数农户手中;一部分仍由集体统一管理,但已划为公益林。如何才能让农民均等地享有这三部分林地的家庭承包经营权?县长申汉烈态度很坚决:“林改主要是破解‘三难’,让农民成为山林的主人!”

  于是,在保持“谁造谁有”政策延续情况下,该县耐心细致做好“大户”思想工作。林木成熟的,优先发给采伐指标,由造林大户伐木后把山归于得山农户;   

    造林大户与得山农户协商,签订租地合同,继续经营至林木采伐后再将山归于得山农户;造林大户与得山农户以股份合作方式,共同管护山林,将来共同受益;由造林大户与得山农户协商,将活立木一次性作价卖给得山农户继续经营。村民们分到“大户山”后感动地说:如果没有林改,我们可能永远都得不到山了。

  对已出租或入股方式流转的集体山均山到户,浦北县采取预期均山办法,把山预分到户,由村民与村民小组签订有关协议书,维持流转合同至期满。通过预期均山,流转集体山实现“软”均山,零侵害、零纠纷,包括金光集团在内的一些造林企业和经营大户的投资利益得到了维护。

  浦北县采取宜分则分原则,尽可能把集体统管的公益林确权到户。具体操作是,由村民小组和农户签订有关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落实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分配方法,把经营权、管护权、收益权交给农户。公益林“三权”由集体向农户转移后,管护责任更加落实,生态保护得到加强,促进林下经济大发展。

  “三定”实现“三赢”

  林改,使浦北县农民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的“三定”愿望,并且随着配套改革逐步推进,各项林业政策得到落实,财政扶持和金融支持林业发展的力度不断增强,从根本上激发农民造林、护林积极性,开创资源增长、产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三赢”局面。

  农民得到增收。去年以来,全县共投入资金3600万元,新种植速丰林1万公顷,成林后可收入3亿元。均山到户后山上处处呈现出“红了荔枝,绿了八角”的好景象,特色林产品产量显著增加。全县林下经济快速发展,7000余公顷红椎林的管护更加到位,红椎菌自然产量明显提高,年产量达18万公斤,农民纯收入1.1亿元;林下养殖业蓬勃发展,养鸡大户达436户,养鸡1117万羽,年收入3.91亿元。目前,全县农民来自林业纯人均收入比改革前增加520多元。

  产业加快发展。林改推进林业多元发展,促进产业发展。去年,该县实现林业产值16亿元,比林改前增长49%。生态更加优美。林改后,全县发生乱砍滥伐、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比改革前大大减少,林农自发组建32支村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使森林火灾受害率由改革前0.03%。下降到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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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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