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1月16日 来源:玉林日报 作者: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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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能——淘汰落后产能

  生态就是财富,环境就是生产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基于这一认识,陆川县进一步加大强制淘汰污染严重和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设备与产品的力度,先后强制淘汰了化学制浆小纸厂26家,再生纸小纸厂8家,土法小炼油、小炼焦10家,小砖窑5条,以及三家水泥企业的4条水泥生产线,淘汰落后水泥生产产能40万吨。

  该县一位领导说:“我们需要绿色GDP,坚决不要被污染的GDP.虽然这些企业曾经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如今高耗能、高污染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要求,所以必须淘汰。淘汰落后产能不仅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改善了环境质量,而且优化了产业结构,促进了经济健康发展。”

  该县狠抓公共机构、工业、建筑及交通等方面的节能,大力开展设备节能技术改造,要求全县公共机构要改用节能灯,停止使用碘钨灯、白炽灯。加强对用水、用电的管理,不定时对大院机关和各住宅区用水、用电情况进行大清理,关停、拆除乱拉乱接的用水、用电线路及其设备,禁止利用公用水龙头洗车,禁止乱接公共电源,关停非法用水、用电用户,防止了跑冒漏滴和偷电偷水行为,同时,制定节能改造计划,计划筹资140万元对县机关大院用水用电进行节能改造。

  减排——严控污染增量

  该县把减排工作纳入全县的中心工作任务,制订了《陆川县2011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认真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将污染物总量控制作为项目审批的“总闸门”,严格环评审批、验收,强化污染源头控制。去年共否决突破环境容量、不符合环保和产业政策要求的新建项目5个。加强对污染源的现场监管,特别是加强对减排项目的现场监管,强化日常督查,确保每一个减排项目按期投入稳定运行,形成减排量。对已运行的减排项目,特别是污水处理厂及减排量大的工业治理项目加强日常监督,保证投运率、处理率,确保稳定运行,达到减排量;对已关闭的企业,加强检查,落实“人盯项目”防止死灰复燃;加大责令立即整改和处罚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执法,严格处罚,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责令限期治理,去年现场监察检查企业500多家,查处环境违法企业20个,纠正环境违法行为20个,处罚14起。

  该县不断加大投入,全力完成重点污染防治项目建设,投资1.225亿元建成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对城区的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实现了较大的减排效益,有效解决了城区生活污水的污染问题,九洲江的水质得到了极大的改善;投资0.6亿元建成了城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对城区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集中处理,有效解决了城区生活垃圾的污染问题,极大提高了县城区的环境质量,为城区人民提供了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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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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