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6月25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杨子健 史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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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记者从灌阳县发展改革局获悉,该县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联合批复,被列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县之一。

  灌阳是广西重点生态区划主体功能区之一,全县林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72.8%,森林覆盖率达74.6%,有千家洞国家自然保护区和海洋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2011年荣获首批“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称号。

  近年来,灌阳县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将“生态立县”放在全县科学发展的首要位置,制定了一系列绿色发展规划和保护规章,着力打造“南方红豆杉之乡”,大力推进“绿满八桂”和“森林大道”建设,大力倡导绿色GDP发展方式,制定严格的招商标准,突出“生态优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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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圆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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