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02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贺振敏 李美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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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清洁乡村”活动开展以来,阳朔县阳朔镇巧用“三会制”工作法,打造出一批美丽乡村典型,实现了农村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同频共振、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据介绍,阳朔镇不断完善各村屯的村民议事会,由各村党支部或党小组牵头,召开村民会议,民主推选村民议事小组。村里凡涉及群众利益的事均经党员大会提议,村民议事会商议、村民大会决定。由于群众在“三会制”平台上获得了诉求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知情权,在“清洁乡村”活动中,这些“当家们”纷纷关心起身边的“美丽事”,积极献策献智献力。如漓江边的月亮洲村,村民有往村前树林扔垃圾的陋习。村议事小组成立后,村民马上提出了这个问题。最后通过“三会”议事程序,村民自主到丛林清理垃圾,还聘请了保洁员,制定了《村规民约》,每月全村还大搞一次村内卫生。

  目前,该镇以“三会制”工作法进行决策263次,在自然村建垃圾集中收集点4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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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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