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20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秦雯 黎振勇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家里4亩多土地租给了公司,每年近5000元地租,还能在公司基地打工,每月1000多元工资,日子过得更舒坦了。”荔浦县双江镇太和村农民刘玉琼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领到工资后告诉记者。出租土地获租金,基地劳动领工资,合作生产分红利,该县有1万多名农民在土地流转中变成了“多薪”农民。

  近年来,该县积极引导农民实施土地流转,农民收入渠道增多,实现领“三薪”格局。一方面,土地流出让农民获得租金收入。大塘镇富德村农民钟华娟,家有6亩多责任田,由于丈夫和儿女都外出打工。她把责任田租给了当地的农业开发合作社,每亩地每年可获得近1000元的租金,一样的土地,收益却有大不同。另一方面,土地流转促进土地规模化经营,承包方需要聘请大量农村劳动力,农民获得“工资”收入。金煌阁农业发展公司在东昌镇民强村租地400亩,每年培育柑橙苗木110万株以上,聘请劳动力达5000人(次),支付农民“工资”超过30万元。同时,该县农民以合作社为平台,以入股的形式进行土地流转,探索出了“股份+合作”土地流转模式,使农民更多地分享土地经营的收益。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凝望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