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8月04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记者/陈秀隆 通讯员/邬振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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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等讯 (记者/陈秀隆 通讯员/邬振冲)8月1日一大早,一辆号牌为桂F62628的乡镇计生站公务用车驶进天等县福新乡种典村。当天,跟车下乡的干部除了在车上给群众办理计生、新农合、新农保、民政等事项外,还给种典村、苗村等45名困难群众拉来政府发放的救济大米。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天等县积极引导干部“在上服务”变为“下村服务”,把公务用车用在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的难题上,让“公务用车”变“农事用车”。

  “以前是到乡政府民政部门去领大米,现在好了,乡镇干部直接用车送到家门,让我们省心了。”种典村的困难群众赵平锋告诉记者,从种典村到乡镇府有10公里的路程,因为腿脚不方便,每次去领救济物资要花一天时间。

  福新乡成立党员服务工作站,利用公车将工作人员拉到村里为群众开展计生、新农合、新农保、民政等各类事项服务,将政务办理前移到村屯。

  “转变公车的身份,让公务用车行驶在服务群众的道路上。”天等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黄海光表示,公车改革即将全面启动,在没有取消公车之前,应该让更多的公车用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的活动中,给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方便。

  公车下村办农事给群众带来的便利看得见、摸得着。据统计,今年以来,天等县各乡镇和各县直单位公务用车直接参与到“办农事”工作的达110多辆,到群众家门办理事项3432件,给74户特困户送去化肥、农药等农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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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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