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1月26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秦崇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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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县讯 “我8岁儿子因患急性白血病,从去年4月起,先后到广西和广东的大医院住院治疗,全年共用20.65万元,获得新农合补偿15.18万元。现在,儿子的病情已经控制住了。”1月24日,容县自良镇思旺村村民李杰说。容县推行新农合政策后,不断提高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补偿标准,大大减轻了病患者的负担。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之前,不少农民患病之后,小病拖、大病等,以致小病变大病、大病变不治。容县推行新农合政策后,不断提高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补偿标准。从2014年7月10日起,该县对白血病、肺癌、尿毒症等26种重大疾病按其实际发生的医药费用,统一按75%比例进行补偿,保障病种的年度最高补偿限额达到20万元。

  参合农民得到了实惠,参合热情异常高涨。2014年,该县农民参合人数为65.63万人,参合率达到98.61%,全县参合农民累计受益161.18万人次,户受益面92.45%,其中重大疾病补偿7043人次,补偿金额4417.94万元。

  (秦崇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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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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