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2月26日 来源:贺州日报 作者:李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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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全面推行政府采购,积极实施“阳光采购”工程,奏响了节约、防腐二重曲。去年,该县政府采购预算49678万元,实际采购支出48706万元,为财政节约资金972万元,有效遏制了腐败和职务犯罪的滋生。 

去年以来,该县积极推行公开采购政策、公开采购程序、公开采购信息、公开采购结果、公开采购纪律、公开服务承诺“六公开”和审批、采购、验收、付款“四分离”工作制度,有效地保证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该县还积极建立富川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人才库,完善监督、管理富川政府采购科学发展的人才梯队。另外,该县还把预防采购腐败和职务犯罪列入重中之重,在大宗采购中主动邀请纪检等部门介入,对整个采购过程进行监督,所有项目一律实行“阳光采购”,通过各种方式公示采购项目,加大采购信息的公开力度,并加强对零星项目的整合,减少采购活动次数,节省采购成本,提升采购项目的节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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