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5月29日 来源:河池日报 作者:韦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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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兰讯 近日,国家发改委联合科技部、国土资源部、环保部等11部委发布《关于印发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名单的通知》,共有30个市(州、地区)、113个县(市、区)入选,其中,广西有1个市、4个县入选,东兰县是我市唯一入选的县。

  根据规定,确定为示范区的地方要重点突出创新、示范两个方面,积极探索生态保护与建设的规划实施、制度建设、投入机制、科技支撑等方面的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国家安排的相关专项资金、实施的相关政策措施,在同等条件下,各地要优先安排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实施。同时,支持各示范区统筹规划生态保护与建设任务,在遵循各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科学安排各渠道资金,分步落实建设任务,发挥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益。

  近年来,东兰县立足生态资源优势,咬定生态不动摇,开展一系列生态建设活动,着力打造山清水秀美丽老区。通过大力推进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生态公益林保护、植树造林等工程建设,全县森林覆盖率达77.6%,生态资源成为最具竞争力的优势。

  据悉,此次东兰县编制了《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建设方案》进行入选申报。该方案涉及生态产业体系建设、生态工业建设、生态服务业、环境污染治理与管理建设、生态保障建设、生态人居建设、社会发展综合能力建设等重点领域,共计66个项目。 (韦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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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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