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3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张瑞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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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山讯 今后,灵山荔枝将作为国内荔果类果品贸易行业标准,引领全国荔果类果品流通规范。这是日前笔者从灵山县商务局获得的消息。

  素有“荔枝之乡”美誉的灵山县,有着悠久的种植荔枝历史。目前,灵山荔枝有三月红、妃子笑、黑叶、灵山香荔、桂味、糯米糍、白糖罂、鸡嘴荔等30多个品种。

  近年来,灵山县积极实施“优果工程”,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绿色食品生产,按照绿色食品荔枝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科学管理,使全县荔枝产量和品质不断上新台阶。自2008年灵山香荔被国家标准委确定为第六批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以来,灵山县重视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制定并实施相关技术标准,以“基地+协会+农户”的标准化示范推广模式,强化农户标准意识,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确保灵山香荔增产、优质和安全。2011年7月,灵山香荔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顺利通过考核验收。“国家商务部委托全国农产品购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国内贸易行业标准荔果类果品流通规范,由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灵山县人民政府和广西正久农业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食品与农业标准研究所共同起草完成该标准,经过全国标委会审定,作为规范引导。”灵山县商务局局长陈旺坤说。

  记者注意到,该标准规定了荔果类鲜果商品质量的基本要求、商品等级、包装、标识和流通过程要求等,每一个流通环节,都做了规范性要求。如在包装环节中,对包装材料、方法和标识等都做出规范性要求。(张瑞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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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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