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7月29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黄德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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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新讯 为了加快贫困村贫困农户脱贫致富的步伐,大新县采取“四举措”扎实做好扶贫小额贷款工作,确保扶贫小额贷款实现增效增收。

  县扶贫部门、金融机构及乡(镇)人民政府积极引导贫困农户将贷款用于农村特色种养、工商业、乡村旅游业、异地搬迁移民建房和购房、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贫困户自觉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严禁贷款转借用途。村专项贷款工作组、互助联保小组成员、帮扶责任人、乡镇驻村干部要监督贫困户将贷款用于申请发展的项目;鼓励龙头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吸纳贫困户利用获得的专项贷款资金参与扶贫特色优势产业建设,集中使用经营。通过引导贫困户参与生产活动,增加贫困户受益;由村专项贷款工作组牵头,收集贫困户在项目实施中需要的技术服务内容和方式,由驻村工作组、乡(镇)驻村干部衔接县、乡(镇)相关业务部门技术人员开展针对性的技术服务;充分发挥帮扶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企业等组织作用,为贫困户产业发展提供产品营销服务。

  截至2016年7月中旬,大新县本年度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1025户,贷款金额,3705.16万元,其中:5万元(含)以下信用贷款3440万元。(黄德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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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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