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7日 来源:中国新闻网广西新闻 作者:樊亚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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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不到好山好水能赚钱,环境美了,房屋靓了,我们农民还可以参与分红,脱贫致富有希望了。”广西南宁市上林县巷贤镇长联村支书方桂红对旅游扶贫充满信心。

  近年来,上林县抓住机遇,以加快旅游业发展为主线,以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为契机,充分整合扶贫政策和旅游部门资源,发挥资源整合优势,强力推进“三湖一寨”等一批重大旅游项目,持续地推进以旅游产业为主导的扶贫攻坚工作,大胆探索出“五变五受益”旅游扶贫模式,通过旅游开发实现村民与企业共同发展,农民土地入股,门票分红,企业为农民购买养老保险,有旅游项目的村庄,可安排村民就业,有力推进旅游产业和扶贫产业同时开发、并行发展,实现旅游大开发和贫困农户脱贫致富同享发展成果,旅游扶贫呈现出了良好发展格局,广西旅游扶贫示范县创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田园(山林)变公园(园林) 土地补偿有收入

  近几年,该县先后引进龙母湖、云里湖、金莲湖、鼓鸣寨、农耕文化园等总投资额超过100亿元的重大旅游项目,共实施旅游扶贫资金项目、“十百千”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项目5个,涉及农村人口2.5万人,通过对项目区住宅改造、村容村貌改造以及旅游产业开发建设,把田园(山林)变公园(园林),把涉及的村庄建设成为宜居宜旅的生态旅游乡村。对于旅游开发建设用地,公司以征用的方式获得,一次性全额划拨征地补偿款给农户。

  村民变股民 土地入股有收入

  在旅游开发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于旱地、水田、山林、湖泊等公司经营所需的其他用地,农民以入股、出租、流转的方式向公司提供。以土地入股后,经联社推选代表参与公司景区门票管理,农户每年按比例和公司进行门票分红。

  民房变客房 资产性经营有收入

  该县出台了一系列激励政策,加大旅游扶贫产业扶持力度,鼓励农民创办农家乐,增加资产性经营有收入:创建星级农家乐每个扶持15万元;打造长寿、养生产业开发每项扶持10万元;实施民族风情民居改造每户补助8-10万元,实施壮族风情民居风貌改造,并积极引导贫困户发展农家乐、乡村旅馆等;实施整体搬迁安置时,给所有搬迁群众安置同等面积的住房,并按每人口5平米的标准,给村集体建设商铺,由村集体集中管理,统一经营,收益分红,增加了贫困群众的固定资产收益。目前全县发展农家乐、乡村旅游区共65家,其中3星级以上农家乐、乡村旅游区10家,辐射带动近700户2800多人受益。

  上山变上班 务工有收入

  “以前每天就是上山养牛,在山坡上种几分玉米,填饱肚子都困难,现在在家门口就能打工挣钱了”,鼓鸣寨的村民笑开了花。目前,“三湖一寨一园”等旅游项目建设长期用工1200多人(其中贫困人口976人),最低月工资为2200元/人,最高月工资达4500元/人。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可直接提供就业岗位3000多个,按照协定,企业将优先安置项目所在地及周边贫困户就业,确保一个扶贫移民家庭至少安排一个人就业。

  忧老变养老 养老保险有收入

  该县在旅游开发过程中由企业和政府各出一半,全额分担缴纳在旅游项目建设征迁中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费。截止2016年2月,全县共为被征地农民542人缴纳养老保险费,被征地农民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即可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目前,待遇支付平均水平为每月885元/人,以后逐年提高。(樊亚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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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饭否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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