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6月02日 来源:浦北县脱贫攻坚办公室 作者:莫纯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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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贫困村农户正在等候核对个人信息签名确认

 

  “今天,过来办理小额信贷分红领取签名,应该是2000元红利。”来自北通镇那新村脱贫户容会珍正在等候核对信息确认签名。针对个别贫困户因自我发展潜力不足、无增收项目和致富门路的困难,北通镇结合实际,采取将金融扶持资金投入到企业、合作社进行资产收益分红,变“输血扶贫”为“造血扶贫”,并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切实提高了贫困户的收入。

  认真排查摸底,精准确定对象。根据《浦北县创新扶贫小额贷款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切实解决贫困户发展难、保障难问题。去年,北通镇按照“农户报、村民议、入户查,镇审核、两公示,县协管、档案齐”的程序,最终甄别确定了40户贫困群众享受资产收益项目。同时县、镇相关部门对该镇合作社、企业经营现状进行详细摸底,重点对其社会诚信度、经营效益、借贷情况、致富带动能力等进行全面审查,最终确定向石祖农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浦北县宏茂木业有限公司进行投资,每户贷款5万元。

  加强宣传动员,推动利益联结。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要求,实现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贷得到、用得好、还得上、能脱贫”。通过集中宣传、入户征求意见等方式,鼓励引导贫困户按照“负赢不负亏”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方式向合作社、企业投入扶贫产业资金,形成“合作社+贫困户”“企业+贫困户”的合作模式,逐步建立滚动发展机制,扩大生产规模,持续增加贫困户收入。同时,为保障扶贫成效精准到位,每个贫困户与宏茂木业企业签订协议,明确了扶贫资金使用收益权属及双方的责任。

  严格监督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浦北县制定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县、镇财政、审计、督查部门不定期对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和效益发挥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督促协议相关方严格按照约定内容履行职责。及时的跟踪、有效的监管,使合作社稳定发挥效益,按期实施完成项目,并负责资金的流转运营过程,保证扶贫资金用在实处,确保贫困户资产收益分红。

  目前,全镇224户贫困户符合条件享受小额扶贫贷款政策,有110户(含去年70户)以半年领取本金8%分红,发放红利22万元。小额扶贫贷款政策以财政扶贫资金为引导,以信贷资金市场化运作为基础,放大扶贫资金效益,着力解决贫困户发展投入不足,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确保如期实现脱贫目标。(莫纯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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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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