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1月26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朱继红 王亚东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1月22日中午12时左右,随着现场指挥一声令下,位于甲天下广场的“火灾现场”立刻燃起熊熊大火,继而全副武装的消防员冲入火场,进行“施救”。这是央视拍摄桂林发明家发明的一种新型隔热材料——“蓝冰”的现场模拟实验。

  “蓝冰”是一种不含液态水的胶状高分子蓄能降温材料,填充在消防服内,不仅将现有消防避火服外表耐热温度提高到1200℃以上,还可延长救援时间至少5分钟。“蓝冰”材料所具有的特殊性能引起了央视的关注,央视科教频道“我爱发明”摄制组为此专程来到桂林进行采访与拍摄。

  近年来,桂林国家高新区大力扶持创新型企业发展,投入研发资金3000多万元用于科技创新投入,不断完善产学研创新机制,搭建了广西首个技术产权交易平台和技术产权交易所,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快速增长,年均增长超过15%,“十一五”期间共申请专利1866件;授权专利1201件,占桂林市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的三分之一,承担国家级科技项目15项、自治区级项目28项,争取项目资金近2000万元。同时,进一步完善各项创新激励政策,不断拓展孵化空间,初步形成创意产业园、大学科技园、电子信息产业基地等专业化孵化基地。其中,桂林高新区大学生创业园被认定为首批国家级大学生创业见习基地,桂林国家高新区大学科技园被认定为广西首家自治区级大学科技园。先后荣获广西第一个“自治区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和“全国产学研示范基地”称号,连续3次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区”称号。

  近年来,桂林国家高新区针对留学人员、博士到高新区创业出台的多项激励政策,其中2008年制订的《桂林高新区七星区专利申请资助及奖励暂行办法》等,对受理的专利申请予以资助,对获得的发明专利予以奖励。2009年,高新区出台《桂林高新区七星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及奖励暂行办法》,规定企业提交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材料,符合条件的给予资助。对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给予奖励,并明确了补助与奖金的使用方式,对做强做大的企业给予奖励。这些政策的出台,保证了研发经费的科学、合理、有效使用,受到企业和专利发明人的欢迎,大大提高了他们申报专利的积极性。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凝望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