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26日 来源:河池市农村经济管理办公室 作者:河池市农村经济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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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财政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提高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规范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办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民主管理制度化,河池市农经办、财政局于2006年10月19日至20日在金城江联合举办新农村建设村级财务人员培训班。市农业局覃绍权局长、市农村经济管理办公室韦顺志主任、市财政局冯丽华科长等出席了开班仪式并作讲话。参加培训的学员来自全市各地集体经济比较强,2005年村集体经济收入在5万元以上的村财务人员共30多名。培训的内容一是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基础知识;二是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三是部署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

  市农村经济管理办公室韦顺志主任在开班仪式上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重要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历来是广大农民群众十分关心和敏感的热点问题,今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出了“管理民主”的任务和要求。要认真学习《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掌握村集体会计核算的基本方法,加强村级集体财务管理,提高财务公开质量,使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真正落到实处。二是要全面实施新的会计制度。要把参加学习班的村(社区)作为各县市区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村(社区),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规范化试点工作,并实行会计报表报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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