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2月05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黄 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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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农民工拿到工钱回家过年,东兰县派出专人深入基层调查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该县一方面下文要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工程资金尚未落实的建设工程暂缓发给施工许可证,对有拖欠工程款记录的建设单位缓办新建项目开工手续,对经常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在年终资质审查时不予通过,对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程项目,不得通过竣工验收;另一方面,清欠办向23个业主单位发出督办通知书。由于措施到位,目前已清欠工程款562.9万元,占应清欠总数的9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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