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1月22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吕欣  莫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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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民主管理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2005年,邕宁区在新江镇汉林村实行村级“两委”干部述职评议试点工作,在基层干部管理和农村经济建设中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06年,邕宁区被定为自治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县(区),作为试点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村级“两委”干部述职评议工作在全城区推广实施。

  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村干是新农村建设的领头雁,培育新型农民从培育优秀、服众、有号召力的村干入手,体现了和谐民主的管理思想,在农村建立了一种选优用优带优的管理干部、发展经济的新机制。

  2006年4月,《邕宁区村级“两委”干部述职评议工作方案》印发,结合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村干部是否带头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村级两委组织制定适合本村实际的工作计划,带领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被列为考核评议的重要标准之一。各乡(镇)党委成立了村级“两委”干部述职评议工作指导小组(下简称指导组),建立了区委常委领导联系乡镇和乡镇领导干部实行包村负责制度,并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全体参评人员进行培训,讲清民主评议村干部的目的、意义及评议方法,充分调动起群众参与民主评议的积极性。

  2006年12月,邕宁区村级“两委”干部述职评议工作如期进行。第一,村党(总)支部书记向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进行年度工作报告。第二,村“两委”干部向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进行年度工作述职。第三,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对村“两委”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进行民主测评,并对村“两委”干部提出意见、建议。第四,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乡(镇)指导小组根据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对村“两委”党员干部的民主测评情况和提出的建议、意见以及个人平时的表现进行综合,确定考核等次。第五,测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等次确定后,村党(总)支部组织召开村干部会议,并把考核结果在村务公开栏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第六,抓好整改。被述职者针对群众代表在评议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切合实际的整改措施,乡镇党委针对不同情况,对整改期限分别提出具体要求。

  一年的实践证明,村干部述职评议制度是推进农村民主管理的一个有效尝试和突破口。实行民主评议村干部,不仅是一条加强对村干部民主管理与监督的有效途径,也是提高村级“两委”干部素质,增强他们带领群众投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能力的重要组织力量。

  评议制度达到了双重激励的效果。一是群众的信任度对村干部工作产生了持续的激励效果。二是民主评议让群众获得了实实在在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极大地调动了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的积极性。全城区70个行政村(社区)召开村干部述职评议会议,评议村民代表到会率都在95%以上,提出的意见、建议达200多条。

  邕宁全面推行的村干部述职评议制度,健全了监督机制,有效改变了在村干部监督中“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群众监督没门”的局面,将监督视线有效延长到了村一级最普通的群众当中,使组织工作的监督机制更加健全。广大村干部普遍增强了公仆意识,深入群众,了解了群众的思想动态以及热点难点问题,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廉政勤政,有效遏制了个别村干部存在的不正之风。

  完善考核,规范村务。村干部述职评议制度把村干部政绩考评由上级党委“单向考评”变成上级党委考评和群众考评相结合的“双向考评”,让党员群众有更多评价权、监督权,使村干部管理更加规范化。同时,评议代表对村级工作的关心和监督,促使村级“两委”不断完善议事制度、工作制度、财务制度等村级各项管理制度,有效地推动了村级工作规范化建设。

  通过实施村干部述职评议制度,村级“两委”干部素质提高了、作风转变了,民心更齐了,也凝聚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强大力量。全面实行村干部述职评议制度以来,邕宁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显著的成效:2006年,全城区农民群众自筹新农村项目建设经费794万元。投资2750.86万元建成村道6条88.1公里;投资1142.54万元建成坡道26条65.855公里;已开工建设水利设施25项,完成15项,完成投资300.18万元;新建沼气池2541座,改厕2432座,完成投资443.56万元,已开工建设教育文化设施9项,完成投资24.9万元;全城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达到19.74万人,参合率达73.52%。在南宁市对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项目进度通报中,邕宁区农村道路建设项目工作进度名列第一;农村水利建设项目工作进度排名第二;综合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进度排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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