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6月16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纪 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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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安县属于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辖有6镇4乡,118个行政村,15个社区,1235个自然屯,总人口37.38万人,有壮、汉、瑶等12个民族。2007年4月10日,到隆安县的266名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全部到位开展工作。

  为扎实做好新农村建设工作,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们努力克服“家庭、交通、食宿、语言、政策”这“五关”,舍小家为大家,驻村履行自己的职责。

  扎实开展“四个走进”活动。隆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队按照南宁市委的统一要求:走进每个自然屯,帮助解决一个群众关注的问题;走进每个困难群众家庭,帮助解决一个困难问题;走进每个党员户,帮助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走进每个党员中心户,举办一堂培训课。目前,隆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队已起草调研报告130份;走进自然屯1235个,了解群众关注的问题341 个,其中已解决159个,受益群众121493人;走进困难家庭1493户,了解困难问题890个,已解决412个,受益群众5504人;走访党员1933人,提高党员“双带”能力724人;走进党员中心户879户,组织举办培训课182堂,参加培训党员群众5304人。

  结合隆安实际,开展“五帮三促进”活动。隆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队严格按照县委、政府的要求组织全体队员开展“五帮三促进”,“五帮”即:帮驻村理顺一条经济发展的思路,帮驻村培养一批新型的农民,帮驻村培育一个适合本村的支柱产业,帮驻村创建一个整洁文明和谐的环境,帮驻村建立一套适应新农村的管理机制;“三促进”即:通过派驻新农村指导员,直接服务农村、服务群众,促进农村经济稳步发展,促进农村稳定、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党群干群关系密切。隆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队在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征求意见、组织所驻村的“两委”干部和党员群众开展讨论,帮助各驻村制定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发展思路;同时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开展培训工作,他们积极联系本县各级农业技术部门、党校、科技示范基地、龙头企业基地等,开展各类培训班76期,累计参加培训5600人次,培训效果明显。全县指导员还通过与派出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联系,为驻村经济发展或基础设施建设争取资金、技术、物资等支持。据初步统计,目前全县指导员共联系到位的各种捐赠总价值60000多元,为驻村的群众办了一批好事、实事。如:南宁市技术监督局派驻隆安布泉乡龙会村的指导员刘靖华,在调研中了解到古同屯群众饮水困难,他马上联系有关企业为古同屯捐赠了一台价值3000元的7.5KW多级清水离心泵,解决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问题。刘靖华还联系社会各界向龙会村免费提供了价值1.2万元的11吨优质复混肥料,给该村群众的甘蔗、玉米、水稻生产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南宁市三十六中派驻隆安古潭乡九甲村的指导员曹正权,联系了南宁市的一位个体老板到该乡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分别捐给古潭乡中学40000元、九甲村小学5000元,为该乡的“两基”工作贡献了力量。同时,隆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队下乡驻村工作后,还帮助该县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450多人,预计年创收可达300万元。

  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自觉服务基层群众,隆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队还推行了自律承诺制度,全体队员均签名承诺自律——遵守工作纪律,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熟悉掌握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和规定要求;勤奋工作,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力争为农民群众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谦虚谨慎,团结协作,尊重农村基层干部;文明礼貌、热情服务,真诚平等对待农民群众,牢固树立公仆意识;清正廉洁,秉公办事,坚持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处理涉及群众利益的事务;不用村集体的资金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收受、索取土特产品或其他礼品、礼金,不挪用、侵占、截留扶贫、救灾资金和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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