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6月16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覃柳丹 蒋银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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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3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连续5年,从区、市、县、乡四级机关和单位选派干部下基层,担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确保全区14363个行政村每个村都有1名县以上机关单位干部和1名乡镇干部驻村工作,每年下派干部3万多人,实现全区覆盖,换人不换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旨在直接服务农村、服务群众、服务发展,锻炼干部,推动作风转变,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和谐发展。

  5月28日,玉林市福绵区镇石村,一条一米多宽的清渠延村伸去,潺潺的流水不断地流到不远处开阔的田野,盛夏的艳阳下,长势茂盛的水稻显得分外的绿。

  很难想象,在今年夏播前这条水渠还是镇石村农民的一块“心病”。水渠是村里灌溉农田的主水道,由于水费问题没有理顺,水渠无水加之无人管理,导致垃圾和淤泥堵塞长达两公里而荒废多年;这不仅影响了下游50多公顷农田的灌溉,还严重影响了村民的生活环境,群众意见很大。4月初,福绵管理区财政局纪检组长伍世海被派到镇石村当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一到自己的驻村,他马上就联系有关部门,并召开村民会议,与村民们一道商量解决之策——组织全村500多党员群众义务投工投劳清淤疏渠,在搬走60多车淤泥垃圾后,两公里长的渠道终于疏通了,荒废多年的水渠又通上了水。对于如何解决水费问题,伍世海想出了一个好办法——通过与村民讨论,决定在每年的种粮补贴中抽出一部分用于水费,从而从根本上解决了农田灌溉用水的问题,更解决了长久以来的“历史遗留问题”。村民们高兴地说:“多亏了指导员,我们望天种田的老大难问题终于得到解决了!”

  镇石村的例子是玉林市抓早、抓紧、抓细、抓实开展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的缩影。早在3月23日全区选派万名干部下基层担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动员大会结束的当晚,玉林市委、市政府就召开了专门会议,传达精神的同时,对全市选派干部下基层担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部署。对此,玉林市委组织部部长莫一平自信地说:“在全区,我们开展这项工作是比较早的。”

  抓紧 定方案、备人选为开展工作奠定基础

  记者从玉林市委组织部基层办了解到,3月26日,玉林市就制定下发了担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实施方案,全市7个县(市、区)也全部在3月29日之前制定出工作方案。

  在确定指导员人选上,要求:“思想素质好、有实干和奉献精神、年龄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四条标准,各级后备干部及符合条件的年轻干部优先选派。

  3月29日,从市直部门选派驻村担任指导员的干部全部确定;3月30日,各县(市、区)直部门单位和乡镇驻村指导员也全部确定。

  “我们的工作紧凑而有效,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就把全部的驻村指导员确定下来,这为开展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开了一个好头。”莫一平说。

  工作方案和人员备齐后,工作就随即展开了。

  4月2日,玉林市直207名驻村指导员当天全部到达驻村开展工作;4月3日,县(市、区)和乡镇驻村指导员也100%进村开展工作。至此,玉林全市2744名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全部深入1372个行政村,坚持以“发展生产”为第一要务,开展村情民意调研、帮助驻村解决实际问题、为农村发展献计献策,为推进农村和谐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抓细 制定奖惩细则,激发工作积极性

  “农村毕竟不同于城市,尤其是在城镇工作的新农村指导员,到自己不熟悉的农村开展工作,光有一腔热情是不够的,还必须有适当的奖惩机制,方便管理的同时又能激励指导员的积极性。”玉林市委组织部基层办主任梁宁说。他介绍,在做好自治区“规定动作”的同时,玉林市各级党委、政府还根据各自特色,做好“自选动作”,确保选派干部驻村担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有特色、有成效。

  制定考评细则,科学规范地管理指导员工作。在该市出台的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考评细则中,对基础分、加分、扣分部分和考核办法都作出明确规定:以百分制为标准,思想建设作风10分、主要工作实绩70分、工作制度建设20分;工作出色的有相应的加分,工作不到位的、违法违纪的要扣分;驻村指导员的考核办法采取“查、看、听、评”的方式,从驻村的“两委”、群众等多方面的反馈意见进行评议,85分以上为称职,70-84分为基本称职,70分以下为不称职;并以此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充分调动指导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明确补助标准,激发指导员的工作热情。玉林市明确规定,各级财政要根据当地条件安排一定数额的工作经费;各派出单位要从人力、物力等方面为指导员开展工作给予支持;县(市、区)直以上部门所选派的指导员,按出差标准补助;市直部门选派的指导员回单位报销,所在单位要予以解决;指导员生活必需用品由所在单位购置或一次性补助200元。

  为了便于管理,该市对指导员工作还实行“三级挂职”,即县(市、区)级成立工作队,由一名处级以上党员干部担任工作队长并挂任县(市、区)党委常委、副县(市、区)长;乡镇级成立工作组,设组长、副组长,组长挂任乡(镇)党委副书记或副乡(镇)长;党员驻村指导员挂任村党组织副书记,非党员驻村指导员挂任村委会主任助理。 此外,还编印了收集有中央、自治区及玉林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的学习资料,方便指导员掌握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更好开展工作。

  抓实 为驻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驻兴业县石南镇南乡村的指导员、该县物价局干部钟俊明,协调兴业县农业局免费为当地群众提供了50亩优质甜桔树苗约9000株约合1万元。

  驻北流市新圩镇宋村的指导员、玉林电视台的刘宏,上任不到一个月,就筹资为2500米的环村路进行硬化,目前已硬化1800米,剩下的路面建设还在积极筹资中。

  驻福绵区新桥镇田横村的指导员、福绵区扶贫办的谢永波,根据扶贫办的职能优势,为驻村办了好几件实在事——筹资10万元修建人畜饮水工程,解决1500人用水难问题;发动村民新建沼气池32座,改善当地的人居环境;新发展养鸡户110户,增加农民收入。

  容县容州镇杨叶村指导员、容县交通局的陈家东,深入村、组开展矛盾纠纷“解一解”活动,驻村仅5天,就妥善调处春耕生产、家庭矛盾纠纷两起,被当地群众誉为“调解能手”……

  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要求解决的事情入手,实实在在地办了不少让群众看得到、摸得着的事情,使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

  据不完全统计,从4月初开展工作至今,玉林各驻村的指导员共组织农民技术培训25000人次,组织为民服务活动1300次;启动经济发展项目1200项,建设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项目950项,落实帮扶资金总计420万元。

  为了充分发挥驻村指导员的先锋作用,各驻村指导员还开展“双找”(党员找群众听意见、群众找党员解难题)、“双推”(推行科学管理、推行优质服务)活动,整合各部门资源,形成合力,为所驻村提供服务。玉林市各级各部门也纷纷深入选派干部所驻村办实事好事,使各部门出现了变坐等服务为上门服务,变应付服务为认真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口头服务为行动服务的新变化、新气象。

  此外,广大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还利用驻村工作的便利,通过进村入户的访谈调查,从不同视角观察和思考“三农”问题,了解和掌握了大量真实情况,撰写了不少调研报告,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这些点面结合、内容鲜活的第一手材料,为今后政府了解农村实情、检验工作思路、掌握政策效应、作出科学决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据统计,玉林市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人均月驻村21.5天,共走访农户38556户;撰写信息调研文章1650篇;参加学习交流会15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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