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5月24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梁裕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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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林市高度重视农村低保工作,以落实乡镇“四有”(即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办公用房和设备)为突破口,扎实推进这项“民心工程”,为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玉林提供了有力保障。自去年10月至今年5月15日,全市享受农村低保人数89150人,共发放低保金226万元。

  据调查统计,玉林市农村低保对象共21万多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4%。农村低保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操作复杂,而解决人、财、物的问题是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实施农村低保工作的难点和重点。为了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玉林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努力做到认识、政策、部署、宣传、责任、督查“六到位”,强化措施,狠抓“四有”落实,确保了全市农村低保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落实机构和人员。根据基层民政力量薄弱的实际和农村低保工作的要求,玉林市把落实乡镇低保机构和人员作为“四有”落实的重点来抓。2006年10月启动低保工作后,该市下发了《关于加强县、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机构建设》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必须在10月20日前全部成立乡镇(街道)低保办公室,配备2-3个专职工作人员,专司农村低保工作。全市110个乡镇(街道)在10月20日前相继成立了农村低保工作办公室,一般乡镇(街道)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2人以上,大的乡镇配备了3人以上,专司农村低保工作,全市增备人员295名。

  落实工作经费是确保低保工作顺利启动和正常开展的关键。玉林市是农业大市,7个县(市)区有3个县是财政转移支付县,财政相当困难。为确保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该市千方百计落实工作经费。低保工作启动不到一个月,7个县(市、区)为全市110个乡镇(街道)各落实了3000至5000元不等的办公经费,有力保证了低保工作的顺利启动。

  该市十分重视刚成立的农村低保办公建设,全市所有乡镇(街道)低保办都落实了1-2间办公用房,各县(市)区政府为乡镇(街道)的低保办公室购置了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安装了电话。北流市、陆川县、容县3市县通过政府采购,为乡镇(街道)低保办公室购置电脑。各乡镇(街道)也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购置和配备了办公桌、椅、资料柜等一批办公设施。

  在落实“四有”的基础上,该市还积极探索创新,不断完善农村低保管理体制:一是明确“属地管理”原则。即以低保对象户籍所在地作为低保救助管理的基本单元,无论困难人员的临时居住地在何处都必须纳入户籍所住地的镇统一管理。二是明确救助标准。现阶段,该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700元,对低于农村低保标准的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每月人均救助10元。今年开始将救助标准提高到每月人均15元。三是明确审批程序。即通过调查核实,初步确定低保对象,然后由低保对象进行申请、村镇核实、张榜公布,最后由民政部门审批,再交镇、村公布,做到不重不漏。四是明确办事制度。7个县(市)区均建立了农村低保办事指南上墙制度,由县级民政局统一制定农村低保规章制度、低保办理条件、范围、标准以及审批程序、流程图等,并下发到各乡镇低保办公室和统一上墙;对农村低保工作人员实行亮牌办公,方便群众办事;完善农村低保的有关“卡、册、表、簿”等材料,印制了入户调查表、低保申请表、低保审批表发放到乡镇低保办公室。同时,认真抓好群众来人来电咨询、化疑解难和信访等工作。五是为确保低保金发放安全、堵塞漏洞,该市积极推行农村低保金社会化发放,主要是通过邮政储蓄、农行及农村信用社办理农村低保存折,把低保金按季度直接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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