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7月17日 来源:桂中日报 作者:杨树森 卓礼秀 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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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秀瑶族自治县以“六个重点”为工作思路,扎扎实实抓好新农村指导员队伍建设,努力开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局面,促进了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上半年,全县实现农业总产值21680万元,同比增长8.0%;农民现金收入达到1415元,同比增长14.2%。

    该县于4月3日联合下发了《关于选派干部驻村担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通知》,派出了综合素质较高、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的146名年轻干部担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并于4月10日在县城召开动员欢送大会。为提高指导员工作水平,该县分别于4月以来通过以会代训、集中培训的方法,就新形势下党和政府关于农村工作、扶贫工作的方针政策、如何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技巧和新农村建设有关知识等对指导员进行了3期培训,使他们掌握正确有效的农村工作方法,从而加强了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自身建设。

    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入村伊始,首先调查村情民意,以便有的放矢开展工作。调查期间,全县驻村指导员共发放问卷和征求意见卡23100份、召开各类座谈会110(场)次、走访群众3208户,查找出各类问题179个。通过认真梳理、类比分析,归纳为四个方面:一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多,但是资金缺口大,群众集资的能力有限,上级扶持的项目少;二是部分群众对新农村建设认识有偏差,认为新农村就是建一些新房子,对“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理解不深;三是许多农民由于受资金、技术和市场等因素制约,加之缺乏必要的引导和帮助,虽有强烈致富愿望,但苦于找不到致富门路;四是一些村领导班子存在软、懒、散现象。

    为加强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管理,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该县制定了七项工作制度:考勤考核制度、请销假制度、工作汇报制度、巡视督察制度、学习制度、廉洁自律制度和指导员召回重派制度,要求积极配合所驻村党组织开展工作,当好方针政策的宣传员、经济发展的指导员、农民群众的服务员和矛盾纠纷的调解员。

    该县利用金秀党建网的平台,开设新农村建设专栏,把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一些关于农村工作、扶贫工作的方针政策等知识传输到网上,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可通过网络获取所需要的资源以达到资源共享,从而提高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服务驻村工作的本领。上半年,该县在新农村建设专栏中推广了两种好的工作方法,报道了10多篇先进事迹,为全县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可借鉴的事例,有效地拓宽了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工作思路。

    各级指导员参与和组织开展“机关、农村联谊支部”、“厂村共建、和谐发展”、“新农村建设人才论坛”等主题实践活动。目前,全县新农村指导员共参加“联谊”活动62次,组织“新农村建设人才论坛”12次(场),参与举办农民科技培训班58期,培训2059人次。全县各企业共为新农村建设捐资12800元,为群众办好事实事24件,提供就业岗位200多个;村“两委”干部、党员骨干到企业服务48人次,化解厂群矛盾纠纷8起;村“两委”与企业联合举办农村党员培训班3期,培训党员群众157人。

    该县在财政极为困难的情况下,按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下拨工作经费,用于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差旅费和补助费,实行专款专用。与此同时,争取后援单位从财力、物力上为驻村办好事实事。如自治区林业局为支持该县“两基”迎国检工作,向罗香乡中学捐款6万元用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市检察院为解决驻点村大樟乡互助村人畜饮水难问题,扶持资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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