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3月11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唐秀丽 罗小英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荔浦县通过建立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激励机制、学习培训机制,确保驻村指导员“有权办事、有钱办事、有能力办事”。

  荔浦县坚持把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派驻工作作为发现、培养后备干部的平台,在指导员的选派上,立足将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热爱农村工作的青年干部选拔到指导员岗位,在实践中积累“三农”工作的经验。2007年,该县从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派出了270名干部到135个行政村担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今年1月下旬,在抗击雪灾的第一线,新、老指导员进行了工作交接,全县第二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开始进驻,确保“有人办事”。

  驻村指导员的实绩,不仅作为基层锻炼经历存入个人档案,作为个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和干部提拔使用的依据,其绩效考评结果还作为评价派出单位联系农村工作、作风效能建设考评和年度评先的重要内容。因此,该县各乡镇、县直单位不仅派出了精兵强将,而且派出人员与单位业务脱钩,并充分授权,帮扶计划、帮扶项目由派出人员根据实际实施,在经费上给予大力支持。一年来,全县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共筹措资金300多万元,实施帮扶项目481个,维修村级道路91条总里程258公里、修水渠41.56公里、新建沼气池4795座、修建饮水工程59处,解决了1.0195万人的饮水问题。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与450户贫困群众结成帮扶对子,解决了580多名群众的温饱问题。特别是“两基”迎国检期间,驻村指导员共筹措资金134.6万元,完成了全县中小学所有的D级危房改造,并回建新教舍1.6万平方米,全县顺利通过了国家“两基”验收,被评为广西“两基”教育先进县。围绕发展农村经济这一中心,驻村指导员与乡、村干部一起,带领群众调整产业结构,在巩固传统产业的同时,大力发展商品蔬菜、花卉、药材等新兴产业。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admin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