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3月14日 来源:广西县域经济网 作者:黎灵贵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本网讯:为了表彰先进,树立榜样,3月14日,富川瑶族自治县县委决定授予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厅等10个单位为“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优秀后盾单位”,被评为个人先进的有“优秀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优秀规划建设协调员”、“优秀方针政策宣传员”、“优秀矛盾纠纷调解员”、“优秀经济发展服务员”和“优秀基层组织建设督导员”各5名。

  2007年,自治区、市、县、乡镇四级机关共在富川的137个行政村、8个社区共选派了292名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这些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和派出单位以指导新农村建设为主要内容,深入各村开展调研活动,宣传方针政策,服务经济发展,化解纠纷矛盾,督导基层组织建设,为群从办实事做好事。

  据统计,全县驻村指导员去年共引导群众种植无公害秋冬蔬菜8.5万亩;新增瘦肉型猪养殖1.5万头;共争取帮扶资金96.8万元,兴修引水渠4.18公里,实施人畜饮水工程14个;发动群众筹资和争取项目430多万元,帮助农村维修硬化村道20.3公里;发动完成沼气池建设786个。

供稿:富川瑶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admin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