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3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 徐德坤 本报通讯员 吴 旗 徐 乐 陈 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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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叫‘老南江’来!”

  2008年春节前三天,玉林市玉州区南江镇一个红砖厂因股东间分配不均引起纷争,纠纷双方共80余人,个个手持器械,剑拔弩张,局势一触即发,维稳人员“严阵以待”……

  关键时刻有人想到了“老南江”。

  “老南江”到来后,先到这边耳语了几下,再去那边协商了一回。于是,双方便“鸣金收兵”,决定“新年上班后法庭上见”。

  一场“大战”,在“老南江”初步调解下就这样“偃旗息鼓”。

  神了!这“老南江”是何方人氏,竟有如此能耐?

  其实,“老南江”非“江湖大哥”,也并不“老”。这位今年刚40岁出头、身高1米55左右的文弱女子,大名叫文惠新,是玉林市玉州区南江法庭副庭长。今年12月19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会议上,她获得了“全国优秀法官”殊荣。

  她让冰冷的条文有了温度

  2006年5月,南江镇新联村一对50来岁的杨姓同胞兄弟,因450元的财产继承纠纷,闹上法庭。

  法庭几经调解,纷争未除:按对半分钱,老二不接受;按老二占2/3、老大1/3分,老大不同意。

  文惠新想,这是典型的农村民间纠纷案。纠纷解决不当,会影响到亲情延续、家庭和睦。

  因此,她决定到村里开庭。庭前,她通知辖区内所有的村调解员参加旁听;庭审中,她引导当事人双方陈述和答辩,进行举证、质证。

  最后,文惠新应用她的《调解五法》中的“消除‘症结’调解法”,判断兄弟俩的“症结”——碍于面子问题,于是找准当事人的平衡点和承受底线进行调解。

  文惠新建议:把450元当作“孝敬”交给舅舅使用,兄弟俩都不要这钱了。

  这时,兄弟俩对文惠新都投去了崇敬的目光,并在文惠新的见证下握手言和,高高兴兴地把钱交给了舅舅。这个案件,充分展示了文惠新“世事洞明、人情练达”高明的办案方法。她说,法律不仅是抽象冰冷的条文,每个案件的办理中,最好做到情、理、法的有机统一,从心理上真正消除当事人的疙瘩。

  在下面这起离婚纠纷案中,人们可以悟到文惠新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办案原则。

  2007年3月,韦某因丈夫陈某瘫痪在床提出离婚。此案由文惠新审理。

  文惠新了解到,韦某上有老,下有小,还有个瘫痪的丈夫,自己常年在外打工;对生活失去信心的陈某情绪不稳,多次扬言自杀。

  凭借多年审判经验,文惠新意识到,处理不好便会引起惨案,毁掉家庭,因此她特别细心进行调解。

  文惠新一次又一次地到陈某家中做思想工作,为他家解决实际困难,使陈某鼓起了生活的勇气。

  从谈话中,文惠新找到了解决纠纷的方法,打消了韦某离婚的念头。

  她把“调解”作为“案结事了”的主要方法

  文惠新一直通过调解,让纷争止步于“法庭相见”。四年来,文惠新审理了402件案件,结案多以调解为主,调解率达到90%。

  文惠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办案做法,广受企业界的赞誉。

  运美集团的打印机案官司一打就是3年。今年法院把案件交给了文惠新办理。3月5日原告、被告双方就一起把“司法为民、定纷止争”的锦旗送给了文惠新。

  这是一个错综复杂的案件。玉林运美集团于2005年通过电脑销售公司购买12台打印机用于车票打印。但打印机安装后一直未能顺利运行。

  在付款问题上双方产生纠纷。电脑销售公司将运美集团诉到法院。由于运美集团不举证,一审败诉。运美集团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未主持双方调解,发回重审。

  案件发回后,法院指定由文惠新承办。如果只为简单了事,文惠新可以按照二审法院内部审理意见开庭作出判决。

  但是文惠新没有这样做。她找来当事人商量,寻求更好的解决办法。在请来电脑专家多次实地调试打印机,问题还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文惠新又争取更换新机。

  期间,文惠新上南宁,访北京,用私人手机给北京商家打电话就多达上百次。

  文惠新的真心调解感动了双方当事人,也感动了商家北京总部。最后,她说服商家总部回收这批打印机,给经销商退回货款。

  这起双方争议较大的重审案件,就这样成功调解了。双方当事人感激地说:“文法官真不愧是调解能手。”

  为了做好调解工作,协调当事人双方的利益,文惠新有不少“受气”的时候。玉林大都会装潢广告公司的老板卢翠宁讲述了这么一件事。

  “因为玉林工业品服装批发市场的部分经营户不给装修费,我把他们告上了法庭。案件标的虽然只有1万余元,但是文法官还是深入门店调查。店主骂她收了多少好处,才来讨催命钱的。她人受得气,事办得细,到店里先后不下50次,硬是一一说服14户被告到法庭面对面,成功调解了。我的官司收回来的不仅仅是钱呀,我由衷佩服她的人格魅力。”

  文惠新在调解中对当事人双方常说的一句话是:“大家能来到庭里接受调解是一种缘分,希望大家能以开开心心的方式解决问题,而不用大家在庭上刀枪相见,庭下互不往来。”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殿龙对文惠新的《调解五法》大为赞赏。罗殿龙在深入玉州区南江法庭调研后说,南江法庭积极参与大调解,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创举值得全区推广,并批示安排文惠新参加全区巡回演讲,由她介绍人民调解的成功经验。

  优秀法官是这样炼成的

  1990年文惠新进入玉州区南江法庭,当上了人民法官。

  她除了虚心向富有经验的老法官学习、请教之外,工作之余还挑灯夜战,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

  很快,她熟悉了基层法庭的办案程序和所需的法律知识,成为庭里的一把好手。

  从1994年开始,文惠新在工作之余,用11年时间,完成了从大专到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学习。

  文惠新深知,大量纠纷案受理在基层法院,而绝大多数的民事纠纷案件又发生在基层法庭。为解决群众纠纷、让街坊邻里和谐共处,19年来,她的足迹遍布南江法庭管辖21个村庄的每一个角落。

  为方便工作和群众来访,文惠新从1996年开始,把家从市中心搬到了郊区的法庭里。10多年来,她总是第一个上班,最后一个离开。

  从2000年开始,文惠新风雨无改地坚持每月20日对村人民调解员进行法制辅导,打牢化解民间纠纷的“第一道防线”,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

  她连续13年被玉州区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在2006年成为“广西法院十名优秀女法官”之一,评为广西法院民商事调解能手;还被自治区政法委、人事厅授予“百名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称号。2007年5月,文惠新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民商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同年7月,被国家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称号;今年,她获评“全国优秀法官”。

  采访手记:

  为这样优秀的基层法官叫“好”

  这是位优秀而又平凡的基层法官。

  她刻苦学习,由一名中专生变成研究生;她为减少纷争,走遍“南江”;她为维护法律的尊严,甘愿受气;她为了方便群众来访,毅然退掉城里的房子到郊区的法庭居住……

  她付出的很多,索取的很少。她有个17岁的智障儿子,作为没有学籍的特殊学生,今年才小学“毕业”,她从不向组织叫苦。家庭并不富裕的她,在2006年2月,获得自治区政法委、人事厅授予“百名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后,当即把1500元奖金捐给辖区内的“城乡清洁工程”办公室;2008年5月,她把“平安广西”建设先进个人的1000元奖金作为“特殊党费”捐给了四川灾区。

  她常说:“我是从农村出来的,最知道群众想什么,需要什么帮助,所以要多为群众做点力所能及的事。”心中装有老百姓、常常换位思考去做调解工作的文惠新,虽然辛苦多一点,但是换来的却是老百姓的称誉、和谐的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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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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