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很重要。没有良好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就很难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也就谈不上农民致富奔小康的实现,也就很难实现党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是为实现农村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以保证农村人民的生产和生活顺利进行,为农村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而提供的必要物质条件。目前,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有:农村道路建设、农村电网建设、农村水利建设、农村公共卫生、农村社会保障、农村医疗、病虫害防治、农村文化娱乐设施等。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导致农村落后,农民行路难、用电难、饮水难、通信难、看病难、上学难等等问题突出。同时,农村基础设施严重落后,农民被迫自掏腰包建设基础设施,增加了农民的支出,削弱了农民的消费能力,影响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已经成了制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的“瓶颈”,如果处理不好,会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支出,加速农村地区生产和生活基础设施的建设。同时,吸收社会私人资本和非政府组织负责和建设某些农村基础设施,建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多元化的体系,切实把建设农村基础设施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平台,把抓好农村基础设施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关节点。
一、实施政府分层级建设农村基础设施
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可以根据其分类,由省级政府、市级政府、县级政府和乡镇基层政府分别负责和建设。在我国,目前农村基础设施主要资金来源是乡镇基层政府和农民的自我筹集。如果省级政府、市级政府、县级政府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就会大大减轻乡镇基层政府和农民的负担,使乡镇基层政府和农民将更多资源用于提高农民收入的投资上来。同时,省级政府、县级政府建设诸如农村道路、农村电网等基础设施,既优化乡村的投资环境,所产生的收入效应、消费效应和就业效应,也对启动农村消费、扩大内需和拉动农村经济增长具有明显的带动作用。县乡财政要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积极推进农村水利、道路、绿化、净化、农村电网改造、广播电视“村村通”等基础设施建设。
二、充分利用私人和民间团体资本建设农村基础设施
目前,由于我国大部分市级政府、县级政府、乡镇基层政府财政困难,无力建设更多的农村基础设施,可以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吸收和鼓励私人资本在农村投资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同时,对于既可以收费,又具有社会公共利益的农村基础设施可以通过承包、租赁、托管等方式在政府与私人之间签定建设合同,按照政府所代表的公共意愿来建设。在这方面,政府要充分发挥自身的规范、引导、监督服务作用,利用市场的力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三、大力发展各类农村协会和农民组织建设农村基础设施
市级政府、县级政府、乡镇基层政府要优先支持农村发展各种协会,通过农村协会的发展来推动综合性农村协会组织的形成,又通过综合性农村协会组织,更好地联合广大农民保护自身的经济利益。同时,积极推进以农户为单位的各种综合性农村协会的建立。为加快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速度,市级政府、县级政府、乡镇基层政府可以通过财政补贴、税收等政策,积极引导农民、民间企业、农村协会等组织参与建设一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作者单位:南宁市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