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1月24日 11:21 中国纪检监察报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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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度“百强县”评比被取消了。在被取消的数千种排行与评比的名单中,取消“百强县”的评比,引起了广泛关注,笔者认为,取消“百强县”评比,好。


    取消“百强县”评比,是一种强烈的信号。它表明,界定成绩,不应只重“量”的堆积,而更应重“质”的保证。取消“百强县”的评比,显示出不仅仅以GDP衡量发展成果,更多诸如环保、资源、生态等因素被考虑进来。


    取消“百强县”评比,体现了科学发展的眼光,反映出对政绩评价更多理性的思考。党的十七大强调,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取消“百强县”评比,正是对经济必须科学发展的积极回应,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趋势。那种忽略发展成本甚至不计代价的非持续性发展模式,不应成为县域经济发展前行的榜样。


    相信取消“百强县”评比后,有助于更好地完善绩效评估体系,使之更符合十七大绘制的宏伟蓝图,更符合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规律,更符合民生,更符合党风政风建设的需要。

编辑:admin  作者:喜迁 子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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