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小企业是县域经济资源被有效利用的主体,更是将农业产品转换为商品,提升农业经济价值的有效载体,其中县域公有制小企业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是县域金融机构竞相争夺的优良信贷客户。农业银行是县域经济中最具有优势的国有大型银行,对县域公有制小企业提供配套信贷服务,并以此为着力点服务“三农”,就能够较好破解“面向‘三农’、商业运作”有效结合的难题。
县域公有制小企业的发展现状概述 目前,县域公有制经济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固定资产投资占据着主导地位,由此而创造了丰富的县域金融资源。面向“三农”的市场定位,决定了农业银行未来业务的重心是县域经济,进一步加强对县域公有制小企业的价值开发,有利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利润生长点。
县域公有制小企业的特点分析 所谓县域公有制小企业,是指在县域经济中,由财政直接或间接投资建立起来的公有制小企业。从形成途径上看,包括从计划经济时期的传统公有制行政事业单位类法人经过重组改制转换而成的现代公有制小企业。无论是那种途径形成的县域公有制小企业,都有以下三方面的共同特点:
目前,县域公有制小企业主要分布在城镇水电气供应、科教文卫服务提供、城镇土地储备及开发、城乡道路桥梁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维护等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因此,企业所有权、经营权掌握在地方政府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手中,生产经营活动取决于发展地方经济社会事业的需要。
县域公有制小企业处于垄断行业,占有市场非开放或不完全开放的政策扶持保护优势,获得垄断利润的机会较大,承担的市场风险小、生存和发展压力小。所以,企业资源的供应和产品销售依赖于政府,且市场相对稳定。
县域公有制小企业银行信用保证的有效性取决于非企业的政府因素和地方财政因素。因此,与一般企业相比,银行县域公有制小企业贷款的承贷主体与银行贷款信用保证主体具有相互分离的特点。
完善农行县域公有制小企业信贷制度的建议 农业银行对县域公有制小企业提供适当的信贷服务,就能够起着传导政府政策、服务城乡经济社会的作用,因此,应该针对县域公有制小企业的特点和银行信贷需求的特征,对信贷制度进行完善和改进,形成自身独特的县域公有制小企业信贷产品和服务。
结合县域公有制小企业的所有制特点,建立适合于县域公有制小企业信贷资金需求量大、贷款利率需要一定程度优惠、贷款期限需要延长等特征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机制。笔者认为农业银行应主要考虑中长期固定资产项目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产品和服务的开发,其中应该以国家扶贫贴息贷款为主要产品,满足县域公有制小企业的信贷服务需求。
应将县域公有制小企业进行归类,以县为主体,对县域政府信用和财政信用进行评估,测算并掌握投入县域公有制小企业的信贷总量;在此基础上,对县域公有制小企业进行信贷总量分割授信。因此,应该采用以县域财政支付能力为核心的总量控制办法,安排县域公有制小企业信贷制度。
将县域公有制小企业自身、地方政府、县域财政等纳入县域公有制小企业银行信贷风险保证系列,做信贷担保制度安排,其中应该将县域财政债务偿付能力、地方政府信用有效性作为贷款保证的主体,从而防范银行县域公有制小企业贷款风险。
笔者认为,对一般性公共产品和服务生产供应型的县域公有制小企业,其收入未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主要以企业自身业务经营收益归还银行贷款本息,银行企业资金监管的重点是业务经营收入资金;银行信贷监管的重点是地方财政预算拨款、企业收入财政返还(提成)资金等,管住企业归还银行贷款本息的主要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