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公布,不过两周,媒体就争相报道各地“新农村”的创建工作,似乎“新农村”之花已经开遍大江南北,重心却仿佛较多地落在了“村容村貌”的整顿上。不由令人担忧,是否有将“新农村”概念简单化之嫌,会否将“新农村”速成为一种形象工程?
理论上,我们总是希望中央的宏观政策能以最快的速度在基层得到落实。但是,这并不等于说,落实得越快,效率就越高,效果就越好。地方政府对中央政策的把握与落实,宜粗宜细,宜快宜慢,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比如前段时间的“官煤撤资”,就是属于宜快、宜粗一类。中央政令一下,各地就应立刻行动起来,采取各种措施,让“官煤”现形。不仅如此,但凡与“官煤”二字沾点关系的,都应追而查之。而不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将中央政令所规定的宽限期往后推,或者将“官煤”进行所谓的细致分类,哪些可以赦免、原谅,哪些可既往不咎。
而另一种宏观政策,如10月19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中提到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属于宜慢、宜细一类。这里的慢与细,是指地方政府应先花时间、花精力弄懂这一新政策,然后,再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拿出最有效的落实方案。它体现着基层工作的实事求是和高效率。
但是,从本周的相关报道来看,显然不是那么回事。距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建议公布不到两周,全国各地“新农村建设”运动已经如火如荼。一夜之间,“新农村”之花,仿佛盛开大江南北。
在这带有运动式的迅速开展过程中,不乏真正从推动农村经济增长、保障农民利益入手的脚踏实地的“新农村建设”,但也有令人困惑的现象。
浏览各地“新农村建设”的新闻发现,一些地方将重点不是放在“生产发展”,仅是热衷于“村容整洁”。有些地方正积极准备新农村示范村创建验收工作,包括整修文化广场、建设中心村道;有些地方正拟定新农村建设规划,规划重点放在“三清三改(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改水、改厕、改路)”以及建设“农民式别墅”新村、“精品小区”上;还有些地方,建设起大片的草坪,谓之新农村的生态环境建设。
上述种种,有将“新农村”概念简单化之嫌,没有吃透中央关于“新农村建设”的精神,仅仅从地方政绩建设的角度出发,将“新农村”速成为一种形象工程。
社会主义新农村“新”在哪里?在人民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中有详细阐述:“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既有发展农村经济的内容,又有发展农村社会事业的内容;既有农村综合改革的内容,又有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并特别提醒地方政府不要将新农村建设简单理解为单纯改变村容村貌,要防止在实践中将其狭隘化甚至低层化。
倘若真以单纯改变村容村貌为标准衡量新农村建设,以我们历来的经验,一夜之间普及“新农村”是可能的。但是,那并不是9亿农民期盼的幸福生活。既然新农村是为农民所建,那么,就应该了解本地农民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回答了这一问题,就是抓住了新农村建设的核心。
眼下,无论是富裕地区还是贫穷地区,生产、生活问题仍然是农民最为关注的。而促进农村经济增长,促进农民增收,让农民生活步入小康,都不是一夜之间就能完成的目标,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的努力。在富庶的江南小城江苏昆山市采访,曾听到该市领导总结当地农民“三大梦想”———贫有所济,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在农村人均纯收入8000元、农民收入已接近小康水平的昆山,尚且把促进农民致富、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作为农村工作的首要事务,可见,就全国范围而言,“新农村建设”何其任重而道远。
《华东新闻》 (2005年11月04日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