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18日 08:50 新京报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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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社论

  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任务,并作为“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主要目标。我们认为,尽管“新农村”的概念在上世纪50年代就提出过,但这次重提建设“新农村”,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重复,而是当前农村全面发展的一次新的重要探索。

  按照全会公报的解释,“新农村”是指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长期以来,农村是生产发展落后、经济凋敝的代名词,农村发展缓慢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一大难题。因此,建设新农村首先要振兴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让农民有富余的财富,过上相对宽裕的生活;精神文明也要有新进步,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农村的环境要有大改观,让农民有新鲜的空气、洁净的水、整洁的街道;同样,农村的民主管理也应有发展,落实和完善村民自治、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机制。

  中国的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改革激发了农民的活力和创造热情,但由于二元体制的存在以及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教育等公共产品的逐渐萎缩,城乡差距越来越大,农民之间的贫富分化也越来越严重。因此,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来看,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全面进步;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村的和谐,就不可能有全社会的和谐。

  当前农村发展最突出的问题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农村的交通、通讯、自来水、农田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严重不足;二是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滞后;三是农民收入水平明显偏低,增收难度偏大。解决上述问题,关键是要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建立农民增收的机制。但仅有此是不够的,针对目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矛盾,还必须着重促进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使农民和城市居民一样,能够享受社会福利和基本的社会保障。为此,必须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政策和国家财政支出结构,建立起工业反哺农业的支持机制。这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核心。

  从各地的实践来看,目前新农村建设有两种形态:一种是由一些民间组织推动的新农村建设,他们从培训农民和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开展农民文化娱乐活动等着手,引导农民搞合作,利用当地资源共同求发展,最终取得平等的社会地位。一种是各地政府正在开展的新农村建设,他们着眼于物质层面,主要内容是建设农村基础设施,改变农民生活方式,美化生活环境。后一种形态正成为主流。但比起前者来,政府主导的新农村建设,虽有资金和政策的优势,如果处理不好,往往出现下述问题:一是在指导思想上,仅仅从“扩大内需”出发,把农村当作过剩工业品的倾销市场;二是在新农村建设中,违背农民的意愿,没有建立农民参与机制,新农村建设被当作某些政府官员的政绩,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强行推进,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城镇的翻版;三是在乡镇和村级机构普遍负债的情况下,建设新农村的财政来源是一个问题。试验阶段可能资金保障比较充足,一旦全面推行,有可能因资金不足而强行向农民摊派。对于这些问题,要有预防措施。

  鉴于中国农村问题的复杂性,农村长期落后的现实以及农村人口众多的现象,建设新农村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抱有一日之功的想法。在这过程中,尊重农民的“话语权”,培养其对公共事务的参与意识,使他们对新农村建设有一种主人翁意识和归属感,惟其如此,农村才有真正的变革与发展。

编辑:admin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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