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县域金融生态环境虽然逐步得到改善,但由于县域经济自身劣势,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逐步淡出县域经济领域,县域金融资源配置不足,不能满足县域经济发展需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县域金融生态存在的主要问题
县域金融资源配置不合理。一是国有商业银行逐步淡出县域经济,主要集中城区和部分大集镇,形成农村乡镇金融服务严重不足。二是县域资金外流严重,基层国有商业银行存多贷少,邮政储蓄只存不贷。三是政策性银行金融服务不断弱化,资金投入逐年萎缩。四是信用社资金实力难担独家支农重任。
经济基础较差,金融生存空间狭窄。县域工业化程度低于中心城市,企业普遍规模小且分散,金融机构为“三农”和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成本高、风险大。
融资渠道单一,资金供求失衡。大部分企业自有资本金严重不足,资金来源大量依靠银行贷款。国有商业银行调整分支机构后县域金融服务受到抑制,资金外流严重。
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性不足。商业银行基本退出农村金融市场后,农村信用社经营机制转换没有到位。
信用体系、中介机构不健全,信用环境的制约作用还很突出。社会信用环境较差,部分企业骗取贷款、贷款违约、逃废银行债务现象屡禁不止;征信体系建设进程不快,信用资料的收集和共享不足。
银政、银企关系存在问题,共生共赢的局面尚未形成。政府部门对金融业缺少具体支持措施,对金融机构取多予少,“贷款难”和“难贷款”的问题不能很好解决。
对银行债权的保护不够,贷款安全难有最后保障。一是企业改制时银行债权落实难。二是银行胜诉案件执行难,往往是“赢了官司赔了钱”。三是企业破产时金融债权受偿难。
加强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建议
建立以政府为领导的、社会广泛参与的改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工作机制。要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减少对银行正常信贷活动的干预。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建立稳定的农业投入增长机制。要对农村信用社提供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帮助其消化历史包袱。
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政府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培育和规范多元化的信用主体,为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开辟多种抵押担保形式。
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培育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发展农业保险,分散农村信贷风险,培育和规范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
改进支农金融服务,形成农业信贷资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商业银行要加强资金流向引导。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办法,用好利率浮动政策。强化政策性金融支农作用,扩大农发行对农业、农村的服务范围。理顺邮政储蓄转存款机制,引导部分邮储资金回流农村。
重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金融部门要适当逐级下放贷款审批权,通过灵活、合理运用贷款利率浮动政策,覆盖中小企业风险。政府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利用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解决资金需求。
完善法律制度,促进金融生态环境的根本改善。加快《合作金融法》、《农业保险法》等农村金融法律法规的立法进度。抓紧制订《社区再投资法》,明确规定县域内金融机构支持“三农”的义务,对用于支持“三农”发展的贷款比例和总量做出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