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3月24日 10:29 广西日报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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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评论员

  自治区举办全区省级领导和厅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们要把学习贯彻中央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精神与落实全国两会精神结合起来,结合广西实际把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落实到位,在观念上有新变化,在水平上有新提高,在落实上有新措施,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广西特色的法治建设新路子。

  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相辅相成,共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战略目标提供基本动力、基本保障和基本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参加广西代表团审议时也特别强调,必须结合实际把全面依法治国落实到位。这就要求我们在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和法治建设要求时,考虑到广西是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这样一个现实,考虑到广西的发展战略布局,统筹推进我区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各项工作,有力、有效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领导干部在其中的影响举足轻重,必须在推进依法治国实践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立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全面依法治国落实到位,全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就要从执政治国的高度,吃透总书记讲话精神,真心尊崇法治,树立法治信仰,提高法治素养,形成法治思维,掌握法治方式,担负起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责任。必须在根本问题上明确思想认识,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结合广西区情和发展需求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自觉纠正和解决法治不彰问题,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把全面依法治国落实到位,必须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推进科学立法,加快完善具有广西特点的地方性法规体系。去年,自治区党委召开十届五次全会,对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积极参与国家战略发展布局,把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家重点领域的立法内容,我们就要抓住法治建设契机,着力提高广西地方立法质量,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的有效统一与衔接,完善地方立法体制和协调机制,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努力完善广西地方性法规体系,为我区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把全面依法治国落实到位,必须坚持严格执法,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近年来,我区法治政府、阳光政务建设成效明显,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有的地方和部门行政作为还存在越位、错位、缺位现象,一些司法执法部门和人员随意执法、人情执法,有的地方和部门行政决策不依法律依利益等。全区各地必须积极落实中央和国家司法改革措施,尽快建立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根治“龙多了不治水天会旱、婆多了无人做晌午饭”等顽疾。必须加快推进我区行政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变革执法思维和习惯。依法执法,多一些春风化雨,合情入理,有效推进依法治国各项措施落实。

  把全面依法治国落实到位,必须着力实现公正司法,营造公平正义成常态化的法治环境。广西是全国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区,我们要充分利用改革试点的先行先试,以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问题为切入点,割除司法肌体“痈疽”,清理“害群之马”;积极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和规范化建设,创新司法工作机制,推动司法公开;完善司法监督体制,规范司法行为,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业务过硬的政法队伍。全面提高司法公信力,让司法公正的阳光照亮前进之路。

  把全面依法治国落实到位,必须充分认识到广西是后发展、欠发达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现实,务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干部群众法治观念。既要因人因地丰富普法教育宣传机制和模式,让群众对法律听得懂、记得住,有感触、愿遵守;也要扎实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改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机制;更要结合各民族文化特点,建设壮乡特色法治文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广西经验。

编辑:凝望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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