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广西创新计划(2005-2007年)》的通知
桂政发[2005]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现将《广西创新计划(2005-200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
广西创新计划
(2005-2007年)
2005年至2007年是广西加快“富民兴桂”新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为应对经济和科技的全球化、西部大开发以及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等各种机遇和挑战,进一步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加快建设广西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提高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经济的能力,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服务工业化和城镇化,使科技进步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继续以产品创新为核心,以创新、转化、产业化为主线,以科技创新和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富民、强县、兴企,建平台、强能力"为目标,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实施八大科技工程、六项科技行动、构建覆盖全区的三个科技服务网和面向东盟的现代农业示范基地,整合科技资源,提升产业竞争力和区域科技创新能力,为加快“富民兴桂”新跨越步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劲的动力和有效的科技支撑。
二、组织实施的原则
(一)以人为本。推进“科教兴桂”战略、“人才强桂”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的结合与互动,体现科技进步靠创新、创新靠人才的新的科学技术发展观,体现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科技工作。
(二)衔接发展。与前两轮创新计划工作重点衔接、与“十一五”科技发展计划衔接、与正在开展的重点项目衔接、与参与实施的国家科技项目衔接,保持科技工作的连续性。
(三)突出重点。集中力量,突出支持当前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突出支持有较好产业化前景的技术研究和技术集成创新;突出支持公共性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和县市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通过加强管理,保证实施效果,体现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作用和对百姓的福祉。
(四)集成联动。坚持自治区、市、县联动,坚持部门、区域和行业之间协同配合,坚持产学研相结合,实现科技创新工作的大联合、大协作。
三、总体目标
(一)科技对发展县域经济,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农民增收致富能力的支撑作用更加明显。重点选育、引进、推广百个能形成区域特色种养业品牌的新品种,筛选千项先进种养和农产品加工技术进行集成创新,农村科技信息服务网覆盖全区乡(镇),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在农业上的应用加快。通过县市科技进步示范和科技工作试点,使县县有一批能起带动农民增收主体作用的科技型龙头企业,有一批民营农村科技服务机构,有一批各具特色的科技示范乡镇、科技示范村、科技示范户和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形成科技服务和支撑县域特色产业发展的格局,建立起农民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的长效机制,科技对农民年增收的贡献率在40%以上。
(二)科技服务和支撑“工业兴桂”能力进一步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突出,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机制进一步完善,为中小企业创新服务和“百企人桂”服务的科技中介机构进一步发展。高新技术嫁接改造制糖、有色金属、汽车、机械、建材、中药、食品、林化等优势产业、重点产业的步伐加快,突破一批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强优企业和多数骨干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名牌产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的产品创新示范作用突出,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产值率平均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以上。
(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能力、产业聚集能力逐步增强,创新创业环境明显改善,产业化规模不断扩大。桂林、南宁、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北海高科技产业园的创新能力、孵化能力、辐射能力和产品出口能力明显提高,主导产业特色凸显,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利税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等经济指标年均增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快速发展,在有技术优势和工作基础的领域形成一批规模上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集群和特色高技术产品。完成区域性制造业信息化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基本建成企业制造业信息化技术服务网络,到2007年,全区80%的制造业企业应用推广1-2个单元的信息化技术。
(四)区域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以高校、重点科研院所为主体的科研体系、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开发体系、以民营为主体的多元化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快速推进。以各类“人才小高地”为载体的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全民科学素养进一步提高,择优建设好10个重点实验室、25个科技金源单位、20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个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20个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一批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园区)、科技产业化基地和面向“三农”、面向中小企业创新、面向引进创新等专业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全区专利年均申请量以10%幅度增长,全社会R&D投入比重逐年提高,科技对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服务与支撑能力明显增强。
四、重点任务
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对科技的需求,突出重点,集中力量,组织实施八大科技工程、一个示范基地建设专项、开展六大科技行动,构建三大科技公共服务网络平台,努力实现“富民、强县、兴企,建平台、强能力”的总目标。
(一)八大科技工程。
1.星火富民科技工程。
三年内,以自治区和市、县共建方式,重点抓好60所星火学校、50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10个龙头企业技术创新中心、10个农村区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10个农村信息化基地、10个星火科技专家大院和选派100名科技特派员的试点示范。各县(市)以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重点抓好农业技术传播体系、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农民科技培训体系建设,推进科技星火进农家,逐步做到县县有科技信息中心,有星火学校,有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有科技示范乡(镇),有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乡镇有星火课堂,有科技信息网点,有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有科技示范村和一批科技示范户和科技种养能人。
2.县域科技创新示范工程。
通过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支持,在16个县(市、区)进行“科技进步示范县”和“科技工作试点县”试点,推进县(市)领导任期科技进步目标考核制度建设,推进县(市)一把手亲自抓一项事关富民强县的产业化科技开发项目,探索科技支撑和引领县域特色产业发展的新机制、新模式,为周边同类县(市)提供示范。未纳入试点的县(市、区),也要按照“科技进步示范县”和“科技工作试点县”的工作要求,作好规划,分步推进,到2007年,全区有三分之一的县(市、区)建立起“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的机制,有一把手抓的重大产业科技开发项目,科技研究开发经费达到县市财政支出的1%以上。
3.农产品深加工及特色产业培育科技工程。
从县域特色产业发展的需求人手,选择一批关联度高、应用面广的先进适用技术和重大共性技术,加大科技攻关、技术集成和推广应用的力度。重点加强主要种养业的育种技术创新研究;在百色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组织实施亚热带特色农业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开展奶水牛和黄牛规模化养殖、名特优禽类规模化养殖的配套技术研究与示范和畜禽主要传染病诊断与防制技术的研究;开展淡水养殖主导品种产业化健康养殖技术、北部湾名贵鱼虾贝类种苗繁育及集约化养殖技术以及名特优农作物标准化栽培关键技术等研究与示范,为培育县域特色产业提供一批新品种、新技术和技术标准。在农副产品深加工方面,重点支持特色植物资源、海洋生物资源有效成份提取及果蔬和家禽产品深加工所需的加工、检测、储运保鲜技术和设备开发,培育和发展一批科技型农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开展名特优产品原产地保护,提高区域特色农业产业化水平。
4.科技兴企工程。
围绕实施自治区“工业兴桂”战略,以产业技术升级为主线,以增强行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开发能力、提升企业竞争力为目标,重点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推动企业与高校、企业与科研院所联合建立行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鼓励中小企业采取联合出资、共同委托等方式进行合作开发,扶持行业相关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建立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技术转移和扩散机制,形成产业集群创新网络,使我区强优企业和行业骨干企业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中小企业具有吸纳转移技术的消化创新能力。瞄准做强做大我区原有的优势产业和培育新的优势产业,抓好一批科技企业创新示范,集成推广应用以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为主的高新技术;凝炼相关的重大科技问题,积极探索行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开发模式;集中力量在机械机床产品、制糖及其深加工产品、稀有金属铟材料与超硬材料产品、非金属矿物材料与锌铝合金高性能功能材料产品、木薯淀粉深加工产品、松香等林化深加工产品和肉桂、八角等香料新产品、生物能源产品、工业微生物产品和嵌入式软件及其智能控制产品开发等方面有新的突破,打造一批工业名牌产品,培育出新兴产业集群。
5.中药现代化科技工程。
按照“打造八桂药谷,创建南方药都,开辟西南药道,振兴民族药业”的基本思路,建设广西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产学研结合,创新珍稀名贵、道地药材良种选育和快速繁殖技术,制定绿色道地药材质量标准及生产标准操作规程。3年内确定10种道地药材优良品种或珍稀名贵药材的种质特性,完成良种选育和繁育;建成7个中药材规范化种养示范基地或药材野生抚育示范基地。研究开发优质、高效、安全、可控的创新药物及其新制剂,研制壮药和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药新制剂,完成6个优势中成药品种的二次开发,获5个新药证书;完成5个特色方药筛选及新药临床前研究,获3个新药临床研究批件。建立广西中药现代化信息网基础技术平台,为实现全区中药资源共享提供高效便捷的信息与中介服务。
6.制造业信息化推进工程。
继续以推进柳州、桂林、南宁制造业信息化示范市建设为抓手,打造好自治区制造业信息化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和桂中、桂北、桂南三个区域服务平台,建立覆盖不同行业的示范企业130家,培训各类制造业信息化人才8000人次,重点对汽车、机械(具)、制糖和铝、锰、铟等有色金属加工业的产品设计、生产管理、过程控制等关键技术进行攻关,解决企业信息“孤岛”,实现信息集成。大力推广柳州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离散型、百色银海铝业流程型的制造业信息化模式。选择能形成广西有特色制造业的5-8家企业集成应用ERP/SCM/CRM技术的示范,带动行业内企业提高集成应用信息技术的水平。
7.高新区技术创新工程。
以做大做强做优高新技术产业为目标,从提升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创新能力、孵化能力、产业聚集能力、产品出口竞争力人手,进一步明确各自发展定位,突出主导产业,打造创业服务平台,推进高新区创新创业。自治区重点支持南宁高新区发展生物技术产业,支持桂林高新区发展电子信息产业,支持柳州高新区发展新材料产业,支持北海高科技产业园区发展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加强产业关联度,形成产业集群和特色高技术产品。建设好南宁高新区生物工程及制药技术中心、桂林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孵化服务平台、柳州高新区稀散稀贵金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北海高科技产业园区海洋生物产业技术研发平台,进一步提高高新区的产业服务能力。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在实施科技兴贸战略中的龙头作用,重点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使高新区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工程实施完成后,桂林、南宁、柳州三个高新区和北海高科技产业园区的主要经济指标、产值超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较第二轮创新计划期间均有大幅度提高,高新技术企业工业增加值占所在市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年均增长2个百分点以上。
8.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与自治区“人才小高地”建设相互动,依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推进旨在提升我区科研攻关能力、引进消化创新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的重点实验室、科技金源单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区域农业研究中心建设。以增强科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重点,按“市场导向、盘活资源、搭建平台、诚信服务、重在实效”的要求,进一步整合现有科技信息网、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市场等资源,大力发展依靠各种市场力量兴办的中介服务组织,推进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和技物配送服务实体建设,完善技术服务参与分配的服务机制,打造出科技中介服务品牌。加快建设广西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立和完善公共资源库、数据库和人才库,重点推进我区制造业信息化、农村信息化、中药现代化、现代物流技术等公共服务平台和制糖、机电、化工等一批专业性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起区域性分析测试、产品检测、科研试验示范基地和实验动物繁殖基地,提升自治区大型仪器协作共用网的服务能力。
(二)中国-东盟现代农业科技合作交流与示范(百色)基地建设专项。
以百色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为载体,以创农业品牌,壮大特色产业,提高我国亚热带农产品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市场竞争力为目标,立足广西,放眼东盟,省部共建,以市为主,联手区内外力量,全面提升百色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科技创新能力、成果转化传播能力、人才资源开发能力,重点抓好名特优新品种快繁和引进开发示范,抓好县、乡(镇)、村、屯、农户五级连结的农村科技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和中国-东盟现代物流枢纽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建立“企业驱动、能人带动、协会推动”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转移机制。依托广西百色现代农业技术研究推广中心,建立与东盟各国双边、多边合作研究与开发、技术展示与交流、技术引进与输出、人才培训与交流的有效模式与机制,使百色国家现代农业科技园区成为我国亚热带现代农业示范区,成为中国-东盟科技研发、引种示范、成果转化推广示范基地,成为中国-东盟科技合作交流平台。
(三)六项科技行动。
1.服务县域经济科技行动。
自治区、市、县三级联动,组织区内外科研机构、高校、科技中介机构和企业联手开展科技项目和成果推介、科技项目包装和“一招三引”;组织科研院所、高校和高新区与县市、乡镇、村、专业户、企业、协会建立一批长期技术合作的对子,探索县域科技进步“结对共进”的新模式新机制;以需求为导向,以企业和农民为主体,以中介为纽带,供需对接,集成推广和转化一批能加快县域特色资源可持续开发的先进适用技术,形成产业新优势;把提高农民持续增收能力和致富能力放在突出位置,组织开展农民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种养技能,特别注重加大提高农民就业技能,尤其是促进劳务输出的农民工培训力度,为转移农村劳动力,扩大就业提供有效的智力支持。
2.专利服务经济与知识产权保护行动。
大力推进专利战略的实施,开展专利“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户”活动。继续推进企业专利工作的试点,继续资助申请国内外发明专利,继续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核心技术的培育,建设专利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强优企业和重点行业骨干企业专利数据库,筛选提供一批实用专利技术供转化应用,组织一批名特优产品申报原产地保护标志,培养一支专利服务队伍,形成强力有效的专利应用机制。启动专利应急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选择中医药行业的若干企业先行开展专利应急预警试点,逐步推进。加快培养重点行业、优势产业专利预警预报技术专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律援助机制,强化专利行政执法,打击侵权行为,切实保护知识产权。
3.“一招三引”科技行动。
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大力开展科技“一招三引”(引智力、引技术、引人才、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招商引资),实现科技创新能力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跨越性提升。行动重点:一是建立自治区、市、县三级内容动态更新、应用便捷的“一招三引”基础数据库,做好“一招三引”项目凝炼与包装;二是充分利用“二周三会”(广西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技活动周、深圳高交会、北京科博会、中国-东盟博览会)等国内外科技交流贸易平台,组织以企业为主体的项目推介、项目洽谈、技术交易,帮助企业寻找技术、智力和资金。三是对已签约的科技“一招三引”项目,尤其是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或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做好实施的服务配套,开展跟踪服务,提高项目成功率。自治区科技计划设立“一招三引”专项资金,三年内投入不少于3000万元择优资助一批重大“一招三引"项目的组织实施,使项目履约率和资金到位率均在50%以上。
4.公众科学素养提高科技行动。
以提高公众科学素养和全社会的科技意识为目的,充分调动各方面的资源,利用信息传播网络等现代技术手段,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科普进村入户、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活动。重点建立依托广西科技信息网、面向社会公众的开放性科普服务平台;制作编写指导科学种养,倡导文明生产和健康生活的专题科普媒体课件或科普丛书,推进各类科普示范点和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扶持发展社会化科普组织;针对不同的社会人群,持续开展科技下乡、科技培训、科技知识讲座、科普演示等多样化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建立起社会化、专题化、基地化的科普长效机制,形成大科普格局,涌现一批讲科学,用科学,破迷信,除陋习,依靠科技创业致富的文明村;一批文明生产和争创一流的创新企业;一批青少年学科学、爱科学,竞相科学创作氛围浓厚的中小学校;一批公众科学素养较高的、和谐健康的文明社区。
5.服务中国-东盟博览会科技行动。
组织和调动区内外科技资源,做好中国-东盟博览会的系列科技服务工作。重点开发服务于中国-东盟博览会的信息系列产品;建设好广西对东盟科技经济信息服务网络平台;配合科技部继续办好科技创新专题展,争取使之成为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固定会展。做好广西企业与东盟各国科技合作项目对接,开展广西与东盟各国双边或多边的科技交流交易活动。推进南宁市国家技术标准试点市建设,形成一批优势产品的技术标准,提高我区产品出口东盟市场的竞争力。加强对东盟国家贸易的知识产权研究,做好中国-东盟博览会知识产权保护与服务,努力打造科技服务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品牌。
6.科技扶贫行动。
针对广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按照分类指导、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开展“贫困县星火西进”和科技扶贫示范。继续推进金秀县和东巴凤革命老区的科技扶贫试点。自治区科技计划设立“科技扶贫专项资金”,面向增加贫困农民收入,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开发特色资源,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以项目形式集成相关科技资源给予重点支持。组织自治区有关科研院所、高校、中介机构和有关企业对贫困地区开展智力帮扶和经济技术帮扶,通过星火富民项目的合理布局,促进先进地区与贫困地区进行跨区域的科技、经济合作,引导科技、资金、人才和企业进入贫困地区,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的能力和贫困农民增收致富能力。
(四)三个科技服务网。
1.“三农”科技信息服务网。
充分利用全区信息网络资源,建立起自治区有信息综合服务中心,市、县有科技信息服务分中心,乡(镇)有科技信息服务站,村屯、企业有科技信息应用点的农村科技信息服务网,尽快实现科技信息“乡乡通”,科技信息进村入户。重点推广田阳县成功的做法,突出抓好县级信息资源的整合,增强信息采集、筛选、传播的服务能力,提高信息的可靠性和时效性;突出抓好能人带动、协会推动作用,加快各种技术、市场信息的传送;突出抓好乡(镇)、村两级信息服务和应用队伍建设,落实信息进村人户;突出抓好电话、宽带、寻呼机、电视、广播、多媒体课件和信息墙等多种形式的信息传播载体开发,有效解决信息服务的“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不断提高农村信息通达知晓率、技术需求满足率和产品流通成交率,为服务“三农”,促进农业生产、流通和农民致富发挥长效支撑。
2.中小企业创新科技服务网
以提高中小企业创新能力为目标,依托科技信息网络平台,加强各类科技中介机构的业务集成,建立起面向中小企业创新、“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手段现代化”科技服务网。重点发挥各类区域性、行业性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创新服务中心的技术、信息、资金、管理、培训、人才等服务功能,发挥常设技术市场、虚拟技术市场的技术交易、新产品展示交易的作用,发挥高新区企业孵化器和各类科研中试基地的成果孵化作用,发挥各类项目评估、分析测试、专利代理、律师事务等机构的公共性科技服务作用,不断提高中小企业技术需求解决率、技术交易成交率、新产品开发和科技企业孵化成功率。
3.引进创新科技服务网
根据我区深化对外开放的实际和和科技经济发展的趋势,依托信息网络,建立和完善联结各市、服务全区、信息数据共享、信息资源互通的引进创新科技服务平台;在南宁、桂林、柳州、梧州、北海5个城市建立产学研结合、中介机构参与的行业性技术引进创新服务中心,率先进行行业性引进创新的组织与服务方式的示范;促进科技金源单位、重点实验室、科研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等建立开放的科研机制,充分发挥我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的作用,为引进创新提供公共科研服务。针对重点行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引进再创新,整合力量,组织科研攻关,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五、主要措施
(一)深化改革,推动创新。
在继续深化和完善科技组织结构、运行机制、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同时,推进科技资源配置方式的改革,建立健全绩效优先、鼓励创新、竞争向上、协同发展、创新增值的资源分配机制和评价机制。
改革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方式,推进和完善重大科技项目公开招标、重大科技问题调研、科技项目责任管理、重大专项监理、科技投入跟踪问效、科技项目评审评估、科技绩效评价、科技信用和科技成果发布等制度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资源有效利用与产出。
(二)突出主体,强化创新。
突出高校和重点科研院所在科技原始创新中的主体作用。高校要充分发挥人才、学科、科研设备条件的优势,尽快整合好科技资源,建立起一支高水平的科技创新队伍,加强与科研院所、企业的合作,主动承担自治区的重大工程、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科技问题研究与攻关,加大对非共性研究的支持,尽快出知识、出成果、出核心技术。加快大学科技园的建设,为高校成果的就地转化搭建平台。
突出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要坚持把建立技术创新机制,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作为建设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措施。通过市场和政府的资源配置,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要更加注重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在政策、资金、服务和环境等方面采取更有力的措施,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壮大提供沃土。
突出科技中介机构在科技创新中的服务主体作用。现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要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能力,拓展服务领域,加强合作与互动,提高服务质量。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驱动,大力发展民营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特别要重视发挥农业专家大院、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技术配送中心等一批新型农村科技中介服务组织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中的服务主体作用,加快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进程。
(三)依靠人才,引领创新。
大力实施人才战略,推进“人才小高地"建设,依靠人才创新创业。在深化改革中建立起开放、流动、协作、竞争的人才机制,建立以培养和稳定优秀人才作为重要指标的科技绩效评价制度。全面推行技术人股和科技人员持股经营制度,积极试行股权、期权等产权激励制度,保护知识资本持有者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激发科技人员的首创精神。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的力度,注重培养和引进高层次的学科带头人、工程技术专家和经营管理人才;注重培养科技企业家、科技推广与服务人才和乡土人才。
(四)营造环境,激励创新。
各级人民政府、部门和各类科技创业园区,切实加强以优化公共服务为重点的创新环境建设,加大科技公共服务的投人,改善服务手段,转变行政职能,减少办事环节,规范办事程序,营造办事公开透明、快捷诚信的创新创业服务环境。要用好、用足国家和自治区的各项科技政策,严格执行现行的各类科技法规,加强执行监督,把落实科技政策法规列入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年度科技进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以政策激励创新,用法律保障创新。大力加强科技创新文化建设,形成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实现创新的社会氛围。
(五)增大投入,支持创新。
确保各级人民政府科技投入按法定比例增长。政府科技投人主要用于科技公共服务和引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的补助等,充分发挥政府科技投入的“种子金”作用和放大器作用。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经费的使用要进一步突出重点,70%将投入重大科技专项。
通过财税杠杆调节,引导企业增加技术创新投人,成为科技投入的主体。一般性企业R&D经费投入要占销售收人额的1%以上,科技型企业要达3%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5%以上。
建立科技风险投资机制,引导全社会多渠道、多形式和多层次科技投资,形成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人为主体、金融信贷与风险投资为支撑、社会投入为补充的科技投融资体系。加强科技与金融的结合,加强对中小科技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产品创新和出口创汇科技产品的信贷支持。
(六)扩大开放,带动创新。
以西部大开发、泛珠江三角洲区域协作和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为契机,全方位推进我区科技对外开放,加强与国内外科技、人才、信息、资金的合作与交流,加快引进海内外人才、技术、项目,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在我区创建高新技术企业或设立研发中心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主动利用全球科技资源,提高我区的科技创新能力。深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重点支持一批有出口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品,推进我区的科技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
(七)加强县(市)科技工作,落实创新。
落实“科教兴桂”战略和“人才强桂”战略,关键在县(市)。要把县(市)科技工作作为广西科技进步与创新的基础部分进行统筹规划和部署,切实加强。要分类指导,发挥各地比较优势。要通过环境营造、智力支持、能力提高、项目带动、管理促进,提高县(市)科技发展的宏观决策能力、科技资源配置能力、科技创新的部门协作能力、重大科技项目策划与组织能力、社会化科技服务能力、科技成果转化示范能力和科技“一招三引”能力,把科技创新、转化和产业化作落到实处。
六、组织领导
(一)落实“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责任制,加强创新计划工作的领导。
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组织实施创新计划作为重要任务,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层层量化分解工作任务,建立实施创新计划的责任制度。
健全和完善创新计划实施协调机制。自治区成立由有关部门组成的创新计划实施协调小组,对创新计划重大问题进行统一部署、协调和指导。各市、县要建立相应的机构,政府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对实施创新计划和落实各项目标任务负全责。
(二)各级人民政府的科技、发展和改革、经委、农业、人事、教育等有关部门和科协要明确责任,通力协作,加强工作集成,加强部门联动,盘活全社会的科技资源,形成推进科技创新的合力。
科技部门要担当起“统筹规划、协调配合、综合集成”的职能,负责牵头制定创新计划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要加强科技创新环境与机制建设,指导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优化配置,要加快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推进科技金源单位、重点实验室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指导和协调桂林、南宁、柳州三个高新区和北海高新技术园区的建设与发展;负责重大科技工程、行动和专项实施的督查。
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中统筹安排创新计划重大项目和科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牵头制订高技术产业化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高技术重大产业化项目等。
经委部门负责研究制定工业产品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工业企业产品创新,抓好企业技术创新示范;指导企业技术创新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组织和推进产学研联合;指导和推进企业运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抓好企业厂长、经理科技培训,提高企业员工的科技素质,推进企业实施专利战略等。
农业部门负责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业新品种、新技术集成应用推广;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示范基地和科技示范村、示范户建设,培育一批科技型农业龙头企业和一批农业名牌产品,推进农业新产品开发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等。
人事部门协同组织部门,指导“人才小高地”建设,推进“十百千”人才工程的实施和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指导创新人才的培养。
教育部门负责组织高校科技力量参与创新计划的实施,引导高校与地方、企业建立持续的科技合作关系;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大学科技园区、高校研发中心、高校科技金源单位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加强原始性创新工作,培养创新人才等。
各级科协负责调动所属部门、学会组织和广大会员主动参与创新计划实施,组织开展经常化、群众化和社会化的科普活动,为基层选派科普讲师团;利用所掌握的资源,为本级政府实施创新计划工作做好服务。
(三)自治区和市县明确分工,分层实施。
自治区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自治区创新计划总体方案,主要策划组织实施联动性大、覆盖面广、带动性强、关系全局的重点科技工程、行动、专项,进行实施过程的指导,研究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各市、县根据自治区创新计划实施总体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当地的创新计划实施方案,确定科技进步与创新的重点和工作切人点。重点组织实施事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科技项目,抓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科技信息网建设,抓好科技示范县、乡镇、村和户建设,培植科技种养能人、科技型龙头企业、产品创新的示范企业,加强农民科技培训等,切实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县(市)科技部门要成为地方政府决策的参谋和助手。
(四)建立和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实施创新计划工作的评价表彰制度。
将实施创新计划与科技进步考核紧密结合起来,科技部门要会同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加强对各级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和完善实施对创新计划的奖励办法,对实施创新计划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五)加强创新计划监测统计,建立和完善创新计划工作的督查机制。
规范监测统计工作,制定和完善科技创新工作统计监测指标、监测方法和评价制度。自治区每年定期听取各市、各有关部门分管领导的创新计划进展汇报,不定期组织对各地创新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和指导。加强创新计划的信息发布,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对创新计划的宣传。
来 源:区人民政府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