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4月16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孙小娟 张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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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帮母女找到一个两全其美的解决办法

  老人打赡养官司多为索要赡养费,可独居的吴老太请律师状告女儿,只要求女儿常回家看望她。此案诉到南宁市良庆区法院后,尚未真正走上法庭,立案庭的法官就找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解决办法。

  吴老太今年74岁,几年前老伴去世后,她独自居住在老伴单位留下的一套房改房里。

  吴老太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在南宁市的郊县,小女儿在广东。由于距离太远,小女儿平常很难回家,大女儿也只能在逢年过节时才能回家探望母亲,两个女儿每个月各支付500元给吴老太做生活费。

  近年来,吴老太身体不太好,人也少走动,更多时候是一人呆在家,倍感孤独寂寞。

  怎么才能让女儿多回来陪陪自己呢?去年底的一天,吴老太找到一名律师,决定通过打官司给女儿“施加压力”。可律师告诉她,要求女儿探望是精神层面的,不能单独作为诉讼请求,只能在物质请求中附带提出来。吴老太便将两个女儿一并告上法院,要求两人每个月各支付赡养费500元,并探望两次。

  2006年12月底,此案在南宁市良庆区法院立案,吴老太的独特请求,引起了立案庭张庭长的注意。

  张庭长分析认为,此案属于家庭纠纷,如果走上法庭,双方很容易撕破脸皮。就算法院判决两个女儿每月探望吴老太两次,女儿不去,怎么办?若强制她们去,去了能给老人好脸色吗?一来二去,不仅两代人之间的隔阂会加深,对老人来说也反而成了精神折磨。张庭长决定做做吴老太的工作,争取让母女矛盾在法庭下和平化解。

  原来,吴老太的两个女儿并非不孝顺,只是因为工作太忙,没有办法抽身看望母亲。吴老太起诉的目的也不是为钱,她只是感觉年老体衰,生活孤独,希望身边能常有人照应。了解到这个情况后,张庭长向吴老太提出了两个解决方案,请个保姆或者和女儿一起居住,但都被吴老太否决了。

  张庭长又想起附近有一家敬老院,她同事的父亲退休后就住在那里,听说还不错。于是,她建议吴老太去敬老院看看。

  从来没去过敬老院的吴老太去到一看,敬老院里不仅有许多老人一起下棋聊天,每天还有医护人员专门检查身体,食宿也不错,很快动了心。

  吴老太要去敬老院的提议,却遭到了吴老太两个女儿的反对。在她们的观念里,被妈妈告已经十分丢脸,如果再把妈妈送进敬老院,一定会遭到左邻右舍的耻笑。

  张庭长知情后,多次打电话做两个女儿的思想工作。最后,两个女儿接受了送母亲去养老院的方案,并答应母亲在敬老院的一切费用都由她们承担,逢年过节去探望,或者接母亲回家小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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