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1月24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曾永联 凌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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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2日,严寒小雨。从来就怕“屋漏偏逢连夜雨”的南宁市邕宁区新江镇汉林村的梁老汉,再也不用担心下雨了——因为有了政府的资助,前不久他就已经搬进了建成的新居。据悉,该市393户需要重建住房的因灾全倒户全部完成了重建任务,建好住房997间,全市累计投入重建资金497.25万元,实现了2007年年底前建成入住新居的目标。

  去年,南宁先后遭受洪涝、台风等多种自然灾害的影响,主汛期间的几次强降雨过程,共造成全市因灾倒房和严重受损不能居住需要恢复重建的有393户,其中五保户、特困户324户,困难户53户和一般农户16户。为确保灾民能有暖房过冬,南宁市上下齐心协力,打响了倒房重建的攻坚战。

  南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把灾后重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求各县(区)把水毁民房恢复重建工作作为一项突击性工作来抓,采取切实措施,确保资金到位、政策到位、责任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全力推进倒房重建进度。市、县(区)、乡镇各级民政部门抽调力量,组织工作组进村到户,逐户见面,制订了每户的动工时间、竣工时间、帮扶责任人的计划。

  为确保倒房户能够在2007年底前搬入新居,南宁市采取多种政策上的优惠措施。市政府规定了全倒户重建补助标准:在自治区补助的基础上,再对五保户和特困户每户补助5000元、一般困难户每户补助2200元、一般农户每户补助1000元,所需经费由市、县(区)财政各负担一半。凡灾民恢复重建涉及到的收费项目,各有关部门能减则减,能免则免,尽量做到少收费、零收费,切实减轻灾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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