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27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记者/杜蔚涛 通讯员/包拥军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往年端午节期间,不少人在携带、邮寄粽子进出境时遇到了因检疫风险而遭拒的尴尬。今年端午节临近,记者就此采访了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相关负责人。

  据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1712号公告),(生或熟)肉类(含内脏类)及其制品、蛋及其制品禁止携带入境。因为一些粽子含肉类成分或者蛋黄成分,存在传播病原微生物和携带禽流感、口蹄疫及其他检疫性疫病传播的风险,所以被限制入境。

  由于携带、邮寄的粽子经过长时间旅程易发生变质,多个国家出台措施,对携带、邮寄粽子入境采取限制措施。如:美国、英国、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等6个国家,都禁止含肉馅和蛋黄成分的粽子入境;至少有29个国家和地区是禁止或部分禁止中国大陆粽子入境的,其中德国、法国、西班牙、瑞士、韩国、墨西哥、俄罗斯等国家,则禁止各类粽子入境;新加坡允许中国大陆粽子入境,但禁止中国香港地区的粽子入境。

  按照目前我国的相关规定,含有肉类及禽蛋成分的肉粽、火腿粽及蛋黄粽等产品,禁止携带、邮寄入境,其他类粽子可以携带、邮寄入境。除肉类制品外,禁止入境的还包括活动物(伴侣动物猫和狗除外)、水产品、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和新鲜水果、蔬菜、生物制剂、种苗及土壤等。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香香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