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8月12日 来源:南宁日报 作者:蓝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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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对区内举办的重大活动分三级进行食品安全监管,采取提前审查菜谱、派驻监督员全程监督等手段,提高食品安全系数。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重大活动在广西举办,在提高广西知名度的同时,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越发受到关注。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发出的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依据重大活动性质、规模等情况,分三个级别实施食品安全监管。

  一级保障。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举办的党、国家以及国际性重要活动;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来宾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

  二级保障。国务院各部委和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举办的重要活动。

  三级保障。市、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自治区有关部门举办的重要活动。

  征求意见稿提出,举办重大活动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提前对餐饮服务提供单位进行食品安全保障监督评估,主办单位应于活动举办前20个工作日内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报相关信息,包括用餐人数、供餐形式、赞助食品等相关情况。

  据悉,活动期间监管部门将选派执法人员进驻重大活动餐饮服务现场,实施具体的保障监管工作。例如菜谱审查,餐饮服务提供者要提前提供菜谱,如发现菜谱中有不安全的食品或原料,要停止使用并及时更换。

  此外,还将有检测人员携带食品快速检测箱,对食品、调味品、饮用水等直接入口食品进行毒物检测,重点开展亚硝酸盐、农药残留、有毒重金属等的定性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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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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