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8月07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张冠年 伍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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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4日,钦州市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该市海(水)上搜救奖励和补偿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情况,并对钦州港滨海医院等4个集体、曹国南等18人进行奖励4.22万元,对“广西石化拖1”轮等19个集体进行补偿共计30.3万元,两项合计34.52万元。

  海(水)上搜救工作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是政府应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2012年1月至2015年7月,钦州海上搜救中心共组织海(水)上搜救行动90次,组织协调各类搜救力量参与海(水)上搜救的船舶达307艘次,为保障海(水)上生命和财产安全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了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海上救助,2014年9月,钦州市政府发布了《钦州市海(水)上搜救奖励和补偿管理暂行办法》,并组织实施了2014年度海(水)上搜救奖励和补偿,这标志着钦州市成为全国首个建立并成功实施搜救奖励和补偿机制的地市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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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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